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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阶段取得施工许可证?

267 2024-08-28 16:56 admin

一、什么阶段取得施工许可证?

施工合同签订后,什么时候申请施工许可证是没有规定的,但施工单位需要在工程开工前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包工程需要什么条件

承包工程或称“交钥匙”,是委托工程承包人按规定条件包干完成某项工程任务,亦即负责工程设计、土建施工、提供机器设备,施工安装、原材料供应、提供技术、培训人员、投产试车、质量管理等全部过程的设备和技术。

是需要有相对应的资质,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超越本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施工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的流程如下:首先,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然后,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最后,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最高院民一庭认为: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

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可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进行合法建设的前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进行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故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该建设行为为主要合同内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与之相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条规定认可,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该条额外规定了无效合同的效力补正,即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应认为合同有效。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5月,第73页至第74页。

四、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多久动工?

项目公示期一般10个工作日,公示期完成后如没有异议,1-3个月就可以开工建设了。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五、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

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的法律问题

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的法律问题

近年来,在建筑行业中,出现了一种情况,即未招标未订合同就进行工程的实施,在法律层面上引发了一些疑问和争议。本文将就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什么是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

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指的是在没有通过正式招标程序,并且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工程的实施。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一些急需工程的情况下,施工方为了能够迅速开始工作,未经招标和合同订立即着手进行工程的实施。

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的法律问题

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存在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 合同效力问题:没有正式的合同,双方之间的权益难以明确,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进行维权。
  2. 价格确定问题:在未招标的情况下,工程的价格往往没有经过市场的竞争,无从知晓是否合理,可能导致工程的成本增加。
  3. 监管问题:未经招标,监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督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4. 违法问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和订立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如何解决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的法律问题?

为了解决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的法律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依法合规: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招标和合同订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合同的效力。
  2. 强化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 加强法律意识:各方参与者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地进行工程的实施。
  4. 完善法律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应不断完善,强化对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的处罚力度,维护建设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结论

未招标未订合同实施工程不仅存在法律问题,也存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建筑行业各方应加强合同管理、法律意识,依法合规地进行工程的招标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只有在规范的法律框架下,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得以保障。

六、没有规划许可证为什么能施工?

没有规划许可证是不可以施工的!根据房地产开发管理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具备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竣工备案证。上述五个证件缺一不可。如果没有规划许可证,就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没有施工许可证而进行施工,是违规违法的。建议向住建部门投诉

七、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哪个先办?

根据房地产开发管理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首先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次是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要取得施工许可证,第四是要确定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第四事要取得竣工备案证。所以是先有规划,其中分为用地规划和攻城规划。后有施工!

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理在前,办理后到国土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凭此二证到规划局办理总平面审查、单体方案审查等,然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工证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般是在建委或者建设局办理,期间要缴配套建设费、劳保统筹费等费用。

规划许可证应比施工许可证先办。

八、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几日进行备案?

七日,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九、施工图审查需要规划许可证吗?

施工图审查,需要提供规划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是施工图审查的基本依据。施工图审查,除了从技术角度,对施工图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进行审查把关以外,合规性审查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规划许可证,有一个附件,叫做方案核定通过书。合规性审查,主要就是审查施工图与方案核定通知书的一致性。

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经过哪些程序?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程序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国土局)

2.人防部门的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审批局)

3.建设部门建筑节能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住建局节能办)

4.涉及危险化学品建筑需建设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加油站、化学品仓库等)(原件、复印件)

5.平面图、设计方案(地块与地面建筑标示清楚)(老规划局)

6.委托书身份证。

7.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材料。

有效期

在《城乡规划法》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由各省市自行规定。

举例:《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批准文件,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原规划许可自行失效。

如有任何问题可以给我发私信,欢迎关注@迁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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