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口头协议是否享有工伤平等权利?
不可以,这样是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不仅仅是保护劳动者,而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重保护。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扩展材料: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发出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如系劳动者的原因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或已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
如用人单位已经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如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予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愿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也算职务侵占?
不算职务侵占。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 为己有,数额在 5000 元至 1 万元以上的叫做职务侵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出差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声明?
可以向公司要求声明,如果公司不提供。出差公司会有通知,比如微信或者是公告函之类的,可以拍照截图下来保留证据,以防万一
四、未签订劳动合同,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全部来源或主要来源的以年为单位的工作时间,没有签劳动合同,不能计算工龄;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五、超过2年未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说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支付这一期间每月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以通过提出劳动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是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期限。
六、劳动合同被扣押是否按未签订合同处理?
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订立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双倍支付,不签合同一年后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扣押工资更是违法的,先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还可以请求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否有效吗?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无效试用期由双方按合同期限依法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从用工之日起算。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八、8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工作8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4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索赔?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反应处理。在单位工作4年,而且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无关开除你,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你可以申请双倍经济补偿和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十、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携带本人身份证;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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