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在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
二、人事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人事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人事代理合同签订合同的方式不同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不是与单位直接签订协议,而是与人事代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2,主体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人事代理合同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
3,获得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而人事代理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能获得劳动报酬。
4,合同内涵不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人事代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提供人才招聘、技术培训、保险缴纳、职称评定、用工关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资源服务。
5,用人单位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用人单位强制性地给用人单位规定了许多义务,如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而人事代理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劳动力支配权不同。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人事代理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 -人事代理合同 -劳动合同
三、为什么还要求与单位签劳动合同,人事代理指的是什么?
没合同,但是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个劳动关系可以通过社保,公积金还有保险等方面确认,建议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仍不签订则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并给予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
另一方便,用人单位需要自用工之日第一天起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最迟不能超过1个月。如果超过1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对于你的情况,就是一直在工作但是没跟你签合同,所以公司本身存在着责任,可以索赔。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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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
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
第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的赔偿方式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而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向TA提问官方网站
五、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哪个安全?
性质不同
因为签订劳务合同的风险,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受民法典保护,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签订劳务合同,容易留下纠纷隐患,比如约定不明,欠款逃跑,负责人变动,发生事故的情况。单位应当与员工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务合同,避免承担违反法律的后果。
六、劳资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资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般来说,“劳资合同”(Employment Contract)指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即企业与个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合同,主要用来约定雇佣关系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工作地点、服务期限等方面的条款。
“劳动合同”(Labor Contract)指的是劳动关系的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主要约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具体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劳动条件、保密和竞业限制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是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总体来说,劳资合同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和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而劳动合同则强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此外,在国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有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合同都应被称为“劳动合同”,“劳资合同”这一概念在实践中并不常用。
七、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怎么区分?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4)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5)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6)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八、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中止”有什么不同?
区别:
1、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2、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3、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4、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
九、个贷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
个贷合同:个人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contract of labour)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十、劳动合同无效与合同无效区别?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公司和个人所签雇佣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是泛指全类型的合同,都有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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