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失信惩戒新规是否合理?
为强化考试招生诚信,维护入学公平,河南省今年明确了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即对于在2018年普通高招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明年高考志愿填报数量将受限。
专家认为,建立高考诚信档案是好事,但是目前的机制太过粗糙。既然招生政策允许考生填报多个志愿,考生当然要多报志愿,并且可以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的时间内告诉高校,自己是否去报到,实现考生和学校之间的双向选择。招生应该有这样一个双向选择机制,允许比较斟酌后进行选择。
因此,河南省招办出台的新政需要更细化的机制、标准和程序来支持。建立高考诚信档案是好事,但是目前的机制太过粗糙,没有很好地尊重高考考生,好事要办好,不能好心办坏事。
二、中刊网收录是否合规?
中刊网是正规的。它是采集、收藏和开发理、工、农、医等各学科领域的科技文献资源的网站。
三、从哪里可以免费查看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登陆劳动局官网,点击劳动合同范本就可以看到规范合同的内容。员工进入公司后,企业应在七天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文本由企业提供,该合同文本如是由人社部监制的标准文本,与员工的个性化内容是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有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登记。所以对照规范合同文本 ,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无违规和强制性条款就是合理的。
四、猛禽2022款中规是否简配?
中规不是简配
新一代福特F-150 Raptor“猛禽”将于2022年正式引入国内,并于第一季度开启预定。据悉,新车将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参考2019款福特F-150 Raptor来看,该车在国内推出3款车型,售价区间为52.38万-61.28万元。
福特F-150全系配备的是分时四驱的设计,前悬架为独立双叉臂悬架,后悬架为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所以这辆车子日常驾驶时舒适度并不是很好,主要功能就是用来载货和越野。
五、公司招聘後不签订劳动合同就让入职是否合理?
1、员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合法的只要薪资酬劳明确即可,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了。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六、劳动合同有某条不合理的话,签了是否有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认为有某些条款不合理的,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的有不合理条款的劳动合同,违法的条款无效,其他有效的条款继续合法有效。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七、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保,但要签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依法跟自己的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且签订劳动合同书,并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依法为自己的员工建立相应的社保待遇,这都是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说,就需要严格的无条件的去执行这样的问题。
所以说你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保,那么究其原因到底是什么情况造成的,没有购买社保,是不是由于你初始入职还没有来得及建立社保,或者是因为别的一些什么样的原因,首先你要把这个没有缴纳社保的原因搞清楚以后,那么再来判定这样的问题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因为有些初始员工可能自己在刚入职的时候,不会给自己缴纳社保,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的情形,当然很多企业确实是这样做的,它在逃避一个灰色地带,因为试用期的员工离职率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讲,它的稳定性并不是很高,所以说就拒绝在试用期内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一旦转正以后马上就会缴纳社保,所以说这样的问题你首先应该搞清楚以后,那么再去给自己做下一步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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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企动力入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中企劳动力入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然违法劳动法
九、劳动合同中的赔偿金是否合法?
劳动法中规定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第22,23条的情形的才可以约定赔偿金,除此之外约定赔偿金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折旧费用这样计入成本中,是否合理?
笔者作为建筑工程来班门弄斧粗略介绍一下工程折旧:
折旧费(摊销费)的计算
1、折旧费从哪来,到哪去?
折旧费代表经过某个期间的使用,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这种减少表现为资产价值的的减少,但不是现金的减少,所以折旧费属于费用,但不是支出。
生产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工程成本。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成本,计入期间费用。
2.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因素
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
应计折旧额是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仅供参考,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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