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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公司补缴社保金吗?

262 2024-09-24 14:36 admin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公司补缴社保金吗?

一、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

自您入职公司之日起,一个月后,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您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公司违规经营,导致您们的劳动合同终止,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员的;

3.由于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有权要求公司加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公司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从题主文中得知,公司未签订签订劳动合同,很大可能上也没有给您们缴纳社保。如果公司没有给您缴纳有社保的话,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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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差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声明?

可以向公司要求声明,如果公司不提供。出差公司会有通知,比如微信或者是公告函之类的,可以拍照截图下来保留证据,以防万一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全部来源或主要来源的以年为单位的工作时间,没有签劳动合同,不能计算工龄;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四、超过2年未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说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支付这一期间每月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以通过提出劳动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是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期限。

五、8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工作8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4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索赔?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反应处理。在单位工作4年,而且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无关开除你,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你可以申请双倍经济补偿和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七、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携带本人身份证;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八、未签订劳动合同起诉的胜算几率?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胜算几率很大,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

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两个完全没关系的系统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

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九、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十、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签订无估计固定期合同能否叠加双倍工资?

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有以下规定: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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