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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聘用关系? 终止聘用关系和解除聘用关系有什么区别?

73 2024-09-23 19:48 admin

一、什么是聘用关系?

聘用关系也叫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广义上的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对二者的区别,台湾著名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契约的受雇人与雇佣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

二、终止聘用关系和解除聘用关系有什么区别?

终止聘用关系是指单位或公司和员工的聘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聘。这种情况可能是公司由于某种原因终止聘用关系,也可能是员工由于种种原因终止聘用关系。

而解除聘用关系是指双方聘用协议存续期间,单位或公司由于员工的某些过错等原因,根据聘用协议条款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称作解除聘用关系。

三、聘用书等于劳动合同吗?

聘用书不等于劳动合同,聘用书不能反映双方的合意以及合意的完成,不能将其等同于劳动合同,从法理上聘用书无法认定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四、聘用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

那要看你的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视为劳动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视为劳务关系,不算劳动合同。

五、个人聘用关系怎么查询?

可以去社保中心和人力医院中心去查

1. 去社保中心查询你的保险缴费记录就知道自己的劳动关系在哪一家。

2. 可以通过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就业服务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只要注册以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查询。

六、教师聘用关系有哪些?

教师招聘中的聘用是指编外岗位,不纳入正式教师编制,学校与老师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为3年或5年。现在很多的教师招聘岗位都是聘用制教师,采用聘用制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教师工作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更有利于人才的培养。

七、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是单位与管理人员签定的合同,劳动合同是单位与普通员工签定的合同。

八、医院聘用合同好还是劳动合同好?

合同工好

医院劳动合同:指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招收录用的合同制工人,无论是医生、护士,只要是按照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进行招收录用,早期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都属于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制人员和现在的其他人员一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前是按照国营企业劳动合同暂行规定执行,现在是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这部分人只能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工作,离开现单位只能属于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县以上医院今后将逐步取消编制,逐步过渡到聘用合同制。目前很多医院在招收录用医生护士时,不再按照编制组织公开的招收考试,而是采取院长负责制,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从各级医科大学中直接招收医生、护士,经过医院组织的考试、面试和综合测验以后,由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这份部分没有正规的编制,但是在聘用合同期内,和正规编制的医生、护士享受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唯一的区别是聘用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临时聘用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一、临时聘用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过去意义上的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不复存在,临时用工也是劳动合同工。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因此,“临时用工协议”在具备以上条款的情况下应视为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十、劳动合同聘用制考试内容?

原则上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具体考试事宜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在校期间无补考、挂科情况;

  3.具备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并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奖励。

  笔试成绩作为参加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免笔试的考生和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同时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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