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合同是指在劳务用工合同中包含死亡事故自行负责或者发生一切事故由承包主自理等相关内容的合同。
合同中的生死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尤其是在建筑行业,这是一个高度危险的行业,经常有事故发生。建筑公司或包工头为了减轻或免除自己的风险,往往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安全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
这种生死合同,侵犯了劳动者的受劳动保护的权利,也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因而此约定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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