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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时制度的后果?

62 2023-11-30 10:37 admin

一、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时制度的后果?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时制度对劳动者来说属于不合法的合同。对用工单位来说如果产生纠纷,那后果不会太好。因为劳动法也是偏向于保护普通劳动者的。所以对于没有约定工时制度的不合理合同。仲裁机构都是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所以需要注意。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怎么办?

1、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试用期是不违法的,也就是不需要经过试用的。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解决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有些劳动合同并没有明确约定期限,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本文将就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的相关问题进行阐述和解析。

首先,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并不意味着合同是无限期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必须约定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视为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这也意味着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或支付违约金。

然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也并非没有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即视为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1. 员工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合同继续存续的;
  2. 员工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已年满四十五周岁,且劳动合同继续存续的;
  3. 与劳动者达成一致,视为无固定期限

因此,在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期限的情况下,员工如果满足上述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将被视为无固定期限,雇主无法单方面解除合同。

对于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的情况,双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然,也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来解除合同,如违约、严重违法行为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的情况下,雇主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更为苛刻。

2. 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且劳动关系继续存续,双方可以选择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新的期限或视为无固定期限,但需要注意是否满足了劳动法关于连续工作满十年或员工年满四十五周岁的条件。

3. 劳动合同期满的处理

假如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雇主可以与员工协商继续或解除合同。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劳动关系仍然继续,雇主需要继续支付员工工资等福利待遇,直到雇主与员工就劳动合同的终止达成一致。

总结: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并不意味着合同是无限期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必须约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将被视为无固定期限,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的情况下,双方能够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续签合同或等待合同期满后再进行处理。

四、没有约定的约定叫什么?

叫:不约而同。

1、解释: “约”是指约定,“不约”就是没有约定的意思。 “而”表示转折。 “同”是指在一起。 “不约而同”的意思就是:事先没有约定而相互意见一致。

2、出处: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应对而皆动,不谋而俱起,不约而同会。” 译文:如果有事情发生,应对的措施虽然没有商议,但都应该行动一致,虽然没有进行谋划,但都应一起出发,事先没有约定而相互意见一致。

五、没有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不定时工作制是否有效?

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即标准时间工作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六、劳动合同约定事项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地点的要求一般被认为是其用工自主权的体现。所谓用工权,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录用、辞退职工的权利,主要包括:(1)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需要和行业特点,通过考试、公开招工,择优录用新职工;2)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外单位和外地区聘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企业可以辞退违反法律和企业规章的职工;(4)企业可以对职工进行适当奖励和必要的惩罚等。法律赋予用人单位自主用工的权利,目的在于使单位能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合适的员工为其服务,最终达到整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相对于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自由择业权是指劳动者可以依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对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何时何地从事何种职业劳动以及为哪个单位(雇主)从事职业劳动等事项的自由选择,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表现。  如果劳动者认为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不合理,自己不能接受,可以拒绝与该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七、劳动合同约定的奖金包括哪些?

劳动法关于奖金规定

  劳动相关法律里只对工资在总体上有相关的规定,并未对奖金作出具体的规定。

  第五章 工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法关于年终奖的规定

  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企业效益为嘉奖突出的贡献和业绩而发放的特殊的薪资。奖金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即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发不发奖金,发奖金的条件和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但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

  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

  在以下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而不论其是否即将或者已经离开单位。

  1、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的具体计算办法的。

  2、根据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奖金,且有具体金额或者计算奖金的方法。

  3、单位已经对员工做出了对其发放奖金以及具体奖励办法决定的。如果单位借口反悔,员工则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发放奖金。

八、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事项填什么?

劳动合同书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填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如果除了了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外还有其他约定的可以在该项内容写明,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每月补贴住房费2000,但合同条款没有该内容,该项内容可以写在这里,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的事项,该项内容可以填写“无”或者用横线划掉。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九、劳动合同和约定协议哪个效力高?

就劳动关系而言,劳动合同比约定协议效力要高。

十、劳动合同上只约定基本工资?

1年半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再加2个月考察期也可以,但是所谓的考察期内,工资应该按照你们双方的约定支付。考察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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