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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委托人签字能用红色吗?

254 2024-12-13 19:14 admin

一、合同上委托人签字能用红色吗?

  合同委托人可以用红色笔签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只要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可,对用什么颜色的笔签字并没有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房屋租赁合同上可以加名字吗?

可以加,但是必须是在甲方同意后才可以

3日内必须把新增加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房东做为社区备案。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电话、工作单位名称、紧急联系人电话

根据群租房管理规定,同一居住套房内不得超过5人(有血缘关系的除外),每间不得超过2人,不得使用上下铺。

三、我爸在商场买了商铺,户主就是我爸,但是租赁合同上是我这个儿子签字出租的,请问这样合法吗?有律师朋友?

  商铺户主是父亲,儿子如果以自己的名义签的该商铺租赁合同属于无权处分,没有法律效力,除非事后得到父亲的追认。儿子如果以父亲的名义签的该商铺租赁合同属于表见代理,应当事后由父亲在商铺租赁合同上签字确认或事后得到父亲的追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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