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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消防验收规范?

241 2024-08-29 02:31 admin

一、房屋消防验收规范?

买本民用建筑消防验收规范,按条款验收。可以验收以下几个方面:

1、有无按规范设置消火栓系统。

2、有无按规范设置喷淋系统。

3.消火栓下是否设置灭火器。

4.是否有足够哦的逃生通道。

5.是否设置了符合要求的防火门。

6.是否设置了消防水池、消防泵组。

二、未经消防验收的房屋租赁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经常出现两种情形:

一是,出租人向房屋承租人主张拖欠的租金和迟延给付违约责任,而承租人则以案涉租赁房屋未经消防验收,房屋租赁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故无需按约定给付租金和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出租人明知案涉房屋没有消防验收仍将其出租,后因市场租金上涨而试图通过主张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而收回房屋,另行出租,谋取更高租金。  从函复精神来看,除了上述必须经消防验收的房屋出租时会因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其他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不受是否消防验收合格的影响。

三、消防验收不合格房屋可以租赁吗?

消防验收涉及房屋的使用安全,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消防法》第11 条可知,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因此,出租未经消防验收的房屋,属于违反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我国过去的司法实践认为,出租未经消防验收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律无效,2004 年最高人民法院还下发《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表明该观点。但是,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最高人民法院意识到,已建成的房屋价值较大,且未经消防验收不等于消防验收一定不合格,如果将此类租赁合同一律认定为无效,有损经济效率原则。因此,2009 年9 月1 日实施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8 条规定,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如果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则承租人有权请求法院解除租赁合同。

该《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意思是,出租未经消防验收的房屋,如果该房屋实际上符合消防安全,可以安全使用,即便未经消防验收,法律可以认为租赁合同有效;但是,承租人在房屋无法使用时(例如,消防机关发现该建筑未经消防验收,采取强制措施导致房屋不能使用),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该房屋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则从一开始就不能安全使用,因此这类房屋自始不能出租。

四、房屋层高验收规范?

 房屋的建设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为此,修建好了以后,业主都是要对房子进行验收。那屋高验收的标准有哪些?

  屋高验收是房屋验收环节经常被忽略的问题,业主对住宅层的理想层高往往并不了解,从而忽略了屋高验收这一环节,但其实这是非常必要的。屋高低会给人造成压迫感,屋高过大则会造成空旷感,两者都会对生活带来不便,并对人体产生影响。屋高验收,住宅层高较理想的高度应在2.8米到3.2米之间。

  住宅层高较理想的高度应在2.8米到3.2米之间。层高过低就会给人压抑感,通风、采光也受影响;层高过高固然舒适,但建设成本和土地成本都高,房价也会相应提高。按规定:卧室、起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屋高不应抵于2.8米。如果购房合同对层高或净高有约定的,应符合约定。

五、房屋尺寸验收规范?

住宅设计中 ,住宅的开间是指相邻两个横向定位墙体间的距离。因为是就一自然间的宽度而言,故又称开间。住宅的开间在住宅设计上有严格的规定。根据《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100-87)规定:住宅建筑的开间常采用下列参数:2.1米、2.4米、2.7米、3.0米、3.3米、3.6米、3.9米、 4.2米等。

规定较小的开间尺度,可缩短楼板的空间跨度,增强住宅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抗震性。而开间允许偏差值为±15mm,允许的极差值为20mm。

六、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 施 、设 备 清 单

本《设施清单》为  甲方同  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 ] 煤气罐 [ ]

二、暖气管道 [ ]

三、热水管道 [ ]

四、燃气热水器 [ ]

型号:

电热水器 [ ]

型号:

五、空调 [ ]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 [ ]  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 [ ]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七、矿井消防验收规范?

3.2.3 井下消防、洒水管道的静水压力不宜超过 4.OMPa 。 3.3 水质 3.3.1 井下消防、洒水用水的水质应满足各用水项的不同要求。

八、消防喷淋验收规范?

消防喷淋系统验收是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以下是消防喷淋验收规范:

1. 施工前验收: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水平、设备材料等,确保施工单位符合相关规定。

2. 安装前验收:检查管道安装、支架制作、管道敷设质量等情况,确保安装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 设备制造厂家出厂检验:确认设备制造厂家出厂时是否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了测试和检查,产生了合格证明文件。

4. 设备安装验收:包括泵组安装、电气系统安装、调试等,验证设备的完整性和重要元件的可靠性。

5. 系统试验:在执行试验之前应将所有系统元件(如闸门、止回阀、水泵等)打开或关闭到正常操作状态。

6. 施工结束验收:对整个消防喷淋系统进行综合检测,确保符合设计要求,通过考核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场审批前,需根据实地情况提供详细的消防喷淋图纸。在试压试水时应根据设计说明书的设计计算流量、压力等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测试,确保消防喷淋系统正常运行。任何问题都需要及时整改,必须在下一次检测之前完成检修和整改。

九、消防主机验收规范?

消‬防‬主‬机‬验‬收‬要求:‬发电机运行正常、设备主备电切换正常、‬中控图形显示装置(CRT)正常工作(配备UPS备用电源)、‬报警系统点位布置合理、‬系统功能正常、‬联‬动‬公式‬正‬确‬、‬手‬动‬自动远‬程‬启动正‬确。‬

十、酒吧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是否完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员工是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内容检测,随机抽查消防值班室员工对消防“能力”掌握情况;是否遮挡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用火、用电、用气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使用。

  针对酒吧消防检测中发现火灾隐患违法行为,检测组给予酒吧管理者整改指导意见,同时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务必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消除麻痹松懈思想,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对消防设施、器材要定时维护保养;要做到不留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此次检测,有效地提高场所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意识。加大对酒吧类场所监督检测及宣传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全力做好全区火灾防控工作,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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