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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产租赁范围有哪些?

99 2024-08-22 15:52 admin

一、其他财产租赁范围有哪些?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二、厂房租赁合同的租赁内容有哪些?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将位于 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地上附着物包括 等(地上附着物详见附件:租赁物清单,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 乙方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三、 厂房租金为:每年 元(大写: 元),乙方应于每年的 月 日将本年度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帐号: 户名: )。该协议签订后,乙方需于 年 月 日提前支付甲方第一年度租金: 元(大写: 元),在甲方收到此笔租金后协议生效,甲方应于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物。

四、 在租赁期间内,不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因经营不善需要退租,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否则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要遵纪守法,不得利用该处所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将厂房收回,该协议终止,且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六、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保持所租厂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厂房损坏的,由乙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果确实需要改造或增设厂房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协议期满时双方一致同意新增厂房及固定设施按如下方式处理 。

七、在租赁期间内,由于政策变化、县里统一规划等原因甲方需要收回厂房的,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便于乙方有时间进行搬迁。乙方的租赁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

八、在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除本合同有约定外,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九、甲方已经告知乙方租赁物存在抵押的情况,甲方保证乙方可以正常使用,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租赁物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者乙方要求退租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无法经营期间和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在租赁期间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纠纷、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在租赁期间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社会公共费用(包括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自行缴纳。

十一、如果因不可抗力、政策规划等原因,对双方或其中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十二、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则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 元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 附:租赁物清单

三、门面租赁合同乙方有哪些权利?

乙方在门面租赁合同中享有以下权利:1. 使用租赁门面进行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在租赁门面内进行自己的经营活动,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2. 享有租赁期限内的稳定使用权: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稳定地使用租赁门面,不会受到房东的干扰或要求提前终止合同。3. 要求房东提供必要的维修和维护:如果门面出现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房东提供必要的维修和维护服务。4. 要求房东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乙方有权要求房东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以便顺利经营自己的业务。5. 要求房东保证门面的安全和卫生:乙方有权要求房东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租赁门面的安全和卫生,以保障乙方员工和顾客的权益。6. 要求房东按时提供租金发票:乙方有权要求房东按时提供租金发票,以便乙方进行账务管理和报税。以上是乙方在门面租赁合同中享有的一些权利。这些权利可以保障乙方的经营权益和租赁门面的正常使用。

四、什么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效力都有哪些?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以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物为直接目的,租赁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而非所有权。

  2、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那么租赁合同便成立生效。

  4、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租赁合同中债的内容并非一次性给付可以完结,而是要继续地实现。

五、汽车租赁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汽车租赁公司经营范围有汽车租赁、代驾服务、汽车用品销售、汽车配件、五金、机械设备的销售、汽车保养、美容、装璜服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除违法外(最终当地工商局规定为准!)

六、设备租赁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取舍)

销售的经营范围包括:销售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劳保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建筑材料、服装装饰、针织纺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设备(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七、苏州大市范围有哪些城市?

苏州大市范围包括:苏州、吴江、常熟、张家港、太仓、昆山。苏州简称“苏”,古称姑苏、平江,是江苏省地级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风景旅游城市。<br>苏州地处中国华东地区、江苏东南部、长三角中部,是扬子江城市群重要组成部分,东临上海、南接嘉兴、西抱太湖、北依长江,地处东经119°55′~121°20′,北纬30°47′~32°02′之间。全市地势低平,平原占总面积的54.8%,海拔4米左右,丘陵占总面积的2.7%。

八、软件采购合同范围有哪些

软件采购合同范围有哪些

在数字化时代,软件已经成为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业务流程,还是为了创造更好的客户体验,企业都需要采购各种软件来满足不同的需求。而软件采购合同的签订则是确保采购过程顺利进行和双方权益保护的重要一环。本文将介绍软件采购合同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相关合同条款和注意事项。

1. 采购软件的描述和规格

软件采购合同的第一部分通常包括了软件的详细描述和规格要求。这个部分需要包括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功能特点、适用范围等信息。同时也需要明确软件的安装要求、运行环境和兼容性要求,以确保软件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企业的需求。

2. 软件的许可证和知识产权

软件采购合同还需要涵盖软件的许可证和知识产权相关事宜。合同中应明确软件的许可证类型和有效期限,以及软件供应商对软件的知识产权是否具有合法所有权和授权。这是保护企业权益的重要一环,同时也可以避免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纠纷。

3. 价格和付款条件

购买软件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软件采购合同也需要详细规定价格和付款条件。这个部分需要说明软件的购买价格、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等)、付款时间和方式等,以避免双方在付款方面发生纠纷。同时,双方还可以协商是否包括软件的维护升级和技术支持在内,以及相应费用的支付方式。

4. 交付和验收

软件的交付和验收是软件采购合同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合同中应明确软件的交付时间和方式,以及软件的验收标准和程序。企业应确保软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并进行相应的验收测试。如果软件存在缺陷或不符合规格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软件供应商进行修复或退换货。

5. 法律责任和风险承担

软件采购合同也应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和风险承担。这个部分需要包括违约责任、保密条款、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同时,合同还应规定软件供应商对软件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潜在问题进行明确的告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6. 终止和解除

在软件采购合同中,双方应预先约定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这个部分需要规定双方终止合同的通知期限、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后的软件归属等。同时,合同还可以约定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等。

7. 保密条款

软件采购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是确保双方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被泄露的重要内容。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信息范围、保密义务、保密期限等。这能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

8. 争议解决方式

在软件采购合同中,双方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通常可以选择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双方可以协商选择适合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的程序和机构。

总结

软件采购合同是企业采购软件的重要法律文件,涉及双方权益保护和规范采购流程的各个方面。合同范围通常包括了软件的描述和规格、许可证和知识产权、价格和付款条件、交付和验收、法律责任和风险承担、终止和解除、保密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企业在签订软件采购合同时需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并与软件供应商协商达成一致。只有在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权益和责任,才能确保软件采购过程的安全和顺利。

九、合同纠纷管辖范围有哪些?

合同纠纷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十、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有哪些?

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西安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x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本市以外)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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