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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分期购车划算吗?

155 2024-04-03 03:04 admin

一、瓜子分期购车划算吗?

7不怎么样,不划算。不同于通过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消费贷、车抵贷、信用贷等金融模式,目前二手车平台提供的金融方案基本都是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更准确一点说,是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模式。

简介什么是售后回租呢,在售后回租模式下,供货人、出租人、承租人3方围绕车辆进行融资租赁。有资金需要的个人(供货人)通过出售,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以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有用车需求的客户(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客户(承租人)则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在二手车售后回租模式下,供货人、承租人是同一人,都是买车的客户。说再简单一点,就是客户买了一辆车,把车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资金;同时租赁公司又把车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租赁期间,客户为获取资金,做了车辆所有权的转移,租赁期满,又收回了对车辆所有权。

二、人防车位使用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

人防车位使用合同和租赁合同在性质和内容上有所不同。下面是它们的区别:

1. 性质不同:人防车位使用合同是指个人或单位与人防设施管理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用于使用人防车位的管理和规范。租赁合同则是指个人或单位与车位所有者签订的租赁协议,用于租赁车位的使用和权益。

2. 目的不同:人防车位使用合同的目的是确保人防车位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人防设施的安全和秩序。租赁合同的目的是提供车位租赁服务,满足租赁方的停车需求。

3. 权益不同:人防车位使用合同通常规定了使用人防车位的权益和义务,如使用期限、使用方式、收费标准等。租赁合同则规定了租赁方享有的使用权益和租金支付等事项。

4. 管理机构不同:人防车位使用合同是与人防设施管理单位签订的,管理单位负责人防车位的管理和维护。租赁合同是与车位所有者签订的,所有者负责提供车位并维护其正常使用。

总的来说,人防车位使用合同主要关注人防设施的管理和安全,而租赁合同则侧重于提供车位租赁服务。

三、租赁大于买卖什么意思?

租赁大于买卖就是房租租赁不会因为房子转让(买卖)而终止,也即“买卖不破租赁”,房子卖了,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除非租赁人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判断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01 存在一定的租赁期间

02 存在已识别资产

03 资产供应方向客户转移对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

四、国家对租赁住房的最新政策?

1、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物权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自动失效。

2、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厨房、阳台、储藏室、卫生间这些,都属于非居住空间,即便改造后也不得用于出租,否则可以罚款。此外,自建、违建等空间也不得用于出租。

3、不能单方面提高租金,不能驱赶承租人。新规下,房东不得再单方面提高租金,必须得到承租人的认可。其次,即便合同到期,租客不肯搬走,房东也不得采用驱赶的方式,但租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4、租客不能擅自改造、装修房屋,除非征得房东同意。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出租人维修义务。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6、房屋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协议持续。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7、房东不得随意进入租客房间。

8、不符合消防、建筑、装修标准的房子,不得出租。

9、承租人有优先继续承租、优先购买房子的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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