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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有权签订物业出租合同吗?

112 2024-03-12 09:08 admin

一、业委会有权签订物业出租合同吗?

业委会没有权签订物业出租合同。因为业委会是由业主选出来的代表,是为了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为了如何更好的为业主服务进行沟通和调解性质的组织关系,并不属于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机构或是单位,也就没有可以签订物业出租合同的相关权利。

二、物业用房可以出租吗?

不能,物业管理用房是属于专一功能的用房,不能改变用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综上所述,即使物业管理用房有空余的面积,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依然不能改变用途,业主委员会对于物业公司私自出租物业管理用房的行为,可以直接上报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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