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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私房出租管理办法?

284 2024-03-11 17:40 admin

一、农村私房出租管理办法?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

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二、农村房屋出租有限制吗?

农村房屋是否可以出租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也没有禁止,即法律不禁止的就可以视为允许,农村房屋出租应当分为临时与长期,两者应当区别开来分析。

如果是临时短暂的出租他人居住的,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房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临时租与他人是合法的权利,合理的交易

如果是长期的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农民出租住宅的。基于宅基地使用权是供农民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之用。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农民将住宅出租给他人,出租期间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实际是一并出租的。

宅基地不允许单独转让,那么当然也不能单独出租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宅基地出租不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变更,从而并不违反“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用途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宅基地使用权农民能出租,只是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租人因无住房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是会准许解除的

出卖有很多限制,单纯的出租没有其他特别的规定,只是不能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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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和村民小组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效吗?

依照我国《物权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我国已经改变了过去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即使你不是集体内部成员,签订的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

但必须注意两点:1、与你签订合同的村民组是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人,否则你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受让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于农业生产,否则可能会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

四、四川农村宅基地租赁流程?

农村宅基地出租流程

审批程序及要求。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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