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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是房子的本人,签的合同有法律效益不?

231 2024-03-09 18:46 admin

一、房东不是房子的本人,签的合同有法律效益不?

首先,我想问一下:你提问时所说的“房东的媳妇”是指房东的谁?如果是指儿媳妇的话,而且“房主从来就没有露过面”“合同上面也没有说过是媳妇代理的”,那么不排除是儿媳妇利用亲人关系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租从而获取利益;当然,这个“房东的媳妇”也不见得说的是真话,如果她根本不是房东的家属,而是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出租房屋获利也有可能。

从法律上来讲,房东不是房子的本人,签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益的,是不合法的。建议你去找和你签约的人,提出面见房东,重新拟定合法房屋出租相关条约文款合同或请求退租。与房东核实事实情况后再做定夺。如果生活条件实在是负担不起的话,你可以出示相关证明和合同,再将房屋转租给其他有租房意愿的人。

二、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注册人本人签的租房合同吗?

1、合同上必须是股东之一才能用来注册公司

2、必须签署正规租赁合同才能用来注册公司 a、房屋租赁合同一般为一式四份,租赁所一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市监局一份; b、需要法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才有效,也就是当事人到所属房屋租赁管理所签订的正规租赁合同;

3、这个地址注册的时候要用,年检的时候也会抽查,如果查到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符就通不过年检

4、深圳的电子商务公司可以地址挂靠的方式注册,可以通过年检

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场所租赁人和法人必须是同一人吗?

  如果你办理的是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那场所租赁人和法人必须是同一人。  如果你办理的是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有好几个股东的法人代表,只需要股东中有个人的名字在房屋租赁合同上就可以。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参考规定如下;  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县(市、区)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或者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场所证明内容须包含场所的具体地址、权属主体以及出具机构同意该场所用于经营用途的意见。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租赁(借用)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借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宾馆、饭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市场铺位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承租人转租军队房地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明。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属城镇房屋的,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撤销原备案的经营场所,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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