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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怎么写?

154 2024-03-06 13:08 admin

一、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怎么写?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2、承租人承租房屋的用途,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3、租赁期限,合同中要约定租赁的期限。

4、房租和房租的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5、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责任

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责任由谁承担,没有约定的,依法由出租人承担

6、承租人是否有转租权,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如未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

7、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如,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或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等。

二、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

租房合同备案流程:

1、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等材料;

3、房地产主管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三、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权规定?

1、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权应当属于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属于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在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向其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四、用公司的租房合同可以办暂住证吗?

那就要看租赁备案的承租人是谁,公司租用商业用的,备案的租赁合同肯定不能用于办理暂住证,公司可以租赁住宅用房,且租赁备案是承租人可以是公司,也可以说明情况后承租人写自然人,但必须是实际入住的人,这样备案的租赁合同才可以和其它材料结合,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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