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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租赁吗?

96 2024-03-04 16:04 admin

一、安置房可以租赁吗?

安置房能租。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同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二、租赁安置房是什么意思?

安置房指国家拆迁民房后所赔偿的房,租赁安置房的意思就显而易见了

三、购买安置房如何跟房主签安置合同?

不能签安置合同,而应当签二手房买卖合同。业主购买安置房,属于二手房交易,如房主己取得安置房房产证,买方和房主直接到房产交易大厅当场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如房主尚未取得安置房房产证,只需先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注明房主若取得房产证后应当为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四、安置营业房买卖是否适用安置房买卖合同?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五、公司租赁合同到期员工怎么安置?

公司租赁合同到期员工的安置分为两个部分:

一,租货合同到期也就是说办公场所租赁或仓储租赁到期,可以寻找合适的地点进行租赁,并张贴公告通知新的办公地点。

二,租货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在经营,准备解散和歇业,公司按照规定给职工发放工资及推荐信,由职工根据技能寻找新的工作。

六、买安置房该怎么签合同?

在签订安置房屋相应合同时,应该在合同当中注明以下款项:

1、房屋的基本情况

2、付款时间与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买受人应将购房款xxx交付给出卖人,该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余款叁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三日内付清。出卖人的银行帐户:开户行xxx,户名:xxx,账号xxxxx。买受人可现金支付给出卖人也可将购房款存入出卖人上述的帐户。

3、房屋交付

本合同签署后,出卖人应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交由买受人保管;

出卖人应在通知交房后五日内,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所有。

4、违约责任条款

买受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出卖人,逾期达到一个月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购房款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出卖人在交房后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买受人的,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买受人。

出卖人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通知后逾期*日不去相应机构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的,视为出卖人对买受人的违约,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给买受人。

以上就是我国和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买安置房怎样签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可以看出来,我国对于签合同的要求较为全面。假如对于合同的其它后面问你计划想了解的更清楚,建议去咨询一下专业律师或者法律部门。

七、安置房可以办房屋租赁备案吗?

可以,只有有房产证可以去办理。对于没有房产证的租赁者,需要提供房屋的合法权属证明:例如在太原市网签过的购房合同、回迁协议、预告登记证、法院仲裁的法律文书等。

此外,还需要出租人签一份《保证书》,其内容包括所出租房屋属合法建筑、无权属争议等。

八、学区房可以再办租赁合同吗?

学区房是指房子所在地有对口分配的学校,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也就是说是自有房产,那业主一定享有学区房的升学政策,属于地段生,如果是自己的房子当然不用再办理租赁合同了。

但如果是租赁学区房上学的租客,那么是无法享受学区房待遇的,孩子上学是按照“租售同权”的方式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上学,称为“统筹生”,但这个学区房没有任何关系。

九、深圳人才房怎么申请租赁合同?

同时满足以下规定条件的人才家庭或者人才个人,可以申请租住人才住房:

(一)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深圳有效居住证。

(二)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在申请受理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的配偶在前段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离异时该政策性住房归原配偶所有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租住人才住房。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买安置房合同定金还是订金?

定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房屋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一)定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房屋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二)订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房屋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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