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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新规定?

200 2023-12-18 07:49 admin

1.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 一旦你承租了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你的租赁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有人会质疑: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事。 在2021年之前,没有任何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因为法律还没有规定。但是从明年开始,大量房屋将可能设置居住权,这样的房屋将被视为租房雷区,千万不能去碰,因为法律不允许出租。 法律风险提示: 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且在租赁期间也不得新设居住权。否则出租人应承担****元违约金。”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出租人发现房屋被转租应及时提异议,提异议时间为6个月 现在有不少二房东,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自己收取租金差价。但是二房东这种转租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这种转租是可以被解除的。 这就导致实践中很多租赁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当你租赁的房屋是转租的,则随时有可能被人赶出去的风险。所以这次法律新增规定,如果出资人知道承租人进行转租的,6个月不提异议,就视为同意转租。 法律风险提示: 实际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属于出租人所有,不是转租的房屋。”并查验房产证,这样切实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知道房屋是转租的,则要求出租人出具转租的函。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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