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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拟定的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213 2024-01-07 19:10 admin

题主是与车老板即个人签订的合同,个人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所以题主与车老板之间建立的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题主若是基于自愿与车老板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对题主有约束力。当出现题主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则车老板有权要求题主承担2000元违约金。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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