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一般这种合同是属于效力待定。如不存在其他瑕疵,则房主追认的话合同继续有效;房主不同意的话可以解除合同,这时双方权利义务就要恢复成未签订这份转租合同的状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