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账务处理流程?
合伙企业账务处理:
一、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
(一)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
初始投资三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
1、投资净额法:处理合伙人初始投资时,每一位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均按其投入合伙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2、红利法:投入资本的合计数等于每一位合伙人投入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合计数,但每一位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入账金额并不等于其投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3、商誉法:合伙企业账上不仅需要记录可辨认的净资产,而且还需要记录商誉。
(二)合伙企业的增资与减资
合伙协议中应规定经营过程中关于增资和减资的处理条款:
增资时:借:库存现金
贷:合伙人资本
减资时:做相反分录
(三)合伙人提款
合伙企业是以利润形式支付合伙人报酬,合伙人通常可按周或月从企业利润中提取适当金额,具体会计分录:
借:合伙人提款
贷:库存现金
会计期间结束时,将“合伙人提款”账户结转到“合伙人资本”账户。此过渡账户的意义在于便于企业财务人员了解各合伙人在一定期间内的提款情况。
(四)合伙人借贷
1、合伙人向企业借款:
借:应收合伙人借款—XX
贷:银行存款:
2、合伙人贷款给企业:
借:库存现金
贷:应付合伙人贷款—XX
(五)合伙人资本变动
合伙企业的主要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合伙人资本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合伙人资本变动表为合伙企业特有。
合伙人资本变动表:反映企业利润分配前后资本变动情况,比较期初资本余额与投入资本净额,便于合伙人制定投资或减资政策。
合伙人资本变动表
(1)借:本年利润
贷:合伙人资本—王某
合伙人资本—李某
(2)借:合伙人资本—王某
合伙人资本— 李某
贷:合伙人提款—王某
合伙人提款—李某
(六)合伙企业损益及其分配
1、合伙人的工资津贴、利息津贴为合伙企业损益分配项目,而不是企业费用。
2、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原则:
(1)有协议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没协议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3)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加权平均资本余额比例分配法
加权平均资本余额比例分配法
计算公式:
金额月份投资额=实际投资额*该投资额的流通月数
年加权平均资本余额=金额月份投资额/12
二、合伙权益的变动
(一)转让合伙权
当某一合伙人将其合伙权转让给第三者时,被转让人取得转让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未来净利润的分配权、清算时对合伙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等。
会计账务处理:
借:合伙人资本——转让人
贷:合伙人资本——被转让人
(二)新合伙人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形式:
1、第三者直接向现任合伙人购买权益入伙;
2、第三者直接向合伙企业投资入伙。
根据原合伙企业资产是否应重估,产生商誉法(重估)、红利法(不重估)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向合伙企业投资入伙
1、取得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入资产价值
2、取得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入资产价值
3、取得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入资产价值
重点提示:
1、新合伙人得到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资金额时,新合伙企业的总价值以新合伙人的投资来确定
2、新合伙人得到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资金额时,新合伙企业的总价值以原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来确定,
(三)合伙人退伙与去世
1、超额付款给退伙人
原因:(1)某些合伙企业资产价值被低估,或未能在账面上反映;
(2)退伙人具有特殊才能和声望,为企业赢得较好信誉;
(3)其他合伙人急于让某退伙人离开企业。
2、付款额低于资本余额
原因:(1)某些合伙企业资产价值被高估;
(2)退伙人急于推出企业而情愿付出一定的代价。
3、合伙人去世
三、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一)清算程序
1、一般合伙清算涉及将非现金资产转换为现金、确认损益及清算期间的清算费用、清偿债务、最后按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将现金分配给各合伙人四项工作。
2、上述清算过程的三个假设:
(1)合伙企业具有偿债能力;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净资产均具有权益,即无合伙人贷款余额;
(3)已将所有资产转换为现金,可直接将现金分配给合伙人。
3、清算过程中的会计处理:
(1)简单合伙企业清算
(2)合伙人资本余额为借方余额
1、清算过程中,当合伙人资本账户成为借方余额时,表明该合伙人对资本账户为贷方余额的合伙人欠有一笔负债,他们应拿出个人财产偿还对合伙企业的负债;若无个人资产,损失将按相应损益比例分配给其他合伙人。
2、当合伙人资本账户为借方余额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一笔贷款时,该贷款应与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相抵消,直至该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为0。
(二)安全清偿
1、基本思路:企业清算过程中,当所有债务清偿以后,所有非现金资产全部变现之前,将企业已有的一些现金在确保不至于超额的前提下,安全地分配给各合伙人。
2、前提假设:
(1)所有合伙人本身无偿债能力;
(2)所有非现金资产均有可能损失;
(3)分配之后德资金足够支付剩余清算费用、未记录负债及一般或有事项。
3、安全清偿表的编制
(三)现金分配计划
1、基本思路:在现金逐次分配的过程中,根据各合伙人可负担资产变现损失能力的强弱为序,安排现金分配顺序,即负担损失能力强的合伙人先于弱的合伙人分配现金。
2、基本程序:
(1)计算各合伙人可负担资产变现损失的能力;
(2)编制抵消计划;
(3)重复上述两步骤,直至各合伙人的资本都抵消完全。
二、合同纠纷调解与处理流程?
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发起调解:当合同一方认为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者合同双方出现分歧时,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申请人需要提供与合同纠纷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并填写调解申请书。
2. 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后,会邀请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由调解员进行协调和调解,旨在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需要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调解结果。
3. 调解未果: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进行仲裁。但如果双方已经签署了调解协议,却有一方不履行,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
4. 仲裁程序:如果当事人选择仲裁,仲裁委员会会启动仲裁程序。仲裁程序的时间、费用等均由仲裁委员会安排。
5. 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和仲裁都是一种非诉讼解纷方式,能够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同时,调解和仲裁结果都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选择仲裁机构和调解委员会时,需考虑到其信誉和专业程度,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三、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流程
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流程的解析
在商业交易中,合伙合同的签订是常见的合作模式。然而,由于合伙关系的特殊性,合作中难免会发生争议和纠纷。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时,诉讼成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手段。本文将重点介绍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的流程,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程序与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的意义
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原判决或裁定不服,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上级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的目的在于确保司法公正,促进法律的正确适用,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的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的申请条件如下:
- 原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 原判决或裁定的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错误;
- 案件的重要事实或证据被新查明,足以推翻原判决或裁定的事实依据。
三、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的流程
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再审申请的递交
当事人需要向 上级人民法院 递交再审申请书,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详细陈述原判决或裁定存在的问题,并说明重新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 审查申请材料
上级人民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满足再审的条件。如果材料不完整或申请理由不充分,则可能被驳回。
3. 通知对方当事人
如果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会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其进行回应。对方当事人可以提出反对意见,陈述自己对原判决或裁定的观点。
4.院长指定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再审申请可能被院长指定审查。院长会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查,对原判决或裁定的程序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事实不清等进行全面调查。
5.开庭审理
如果案件需要开庭审理,相关当事人需要出庭参加。开庭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证人证言、出示证据等,并进行辩论陈述。法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断,最终作出新的判决。
6. 再审判决的生效
如果再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申请上诉。如果没有上诉,再审判决即可生效。
四、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的注意事项
在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申请书应当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并明确说明再审请求的事由。
- 对方当事人的意见也会被充分考虑和审查,如果对方提出的理由合理,可能会影响最终再审的结果。
- 当事人需要在开庭审理期间积极参与辩论,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据。
- 对再审判决不服的一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
五、总结
合伙合同纠纷诉讼的再审流程是确保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当事人在面临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再审时,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做好准备工作,并积极参与诉讼过程。只有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赠与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赠与财产有瑕疵的,一般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与,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赔偿责任。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王孟于律师在这个方面很有经验,在国内属于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五、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近年来,此类教训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数不胜数,学员的情况千奇百怪,而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合同却无法应对这些万千复杂的情况,产生纠纷在所难免。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王孟于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六、养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养鸡合同纠纷,一般是环境污染问题,或是散养鸡到处吃农民的庄稼,这两种情况,需村级政府和农民共同商议解决,若是环境污问题就得强制养鸡人解决,若是散养鸡到处乱跑,那就让养鸡人圈养鸡,当然还可能有其‘它合同纠纷,那就要因事而论。
七、租地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
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生争执。
对不履行的情况产生的争议,一般是指对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所发生的争执。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
八、无效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九、信托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养猪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协商解决,可以和对方协商,好好沟通,如果能解决的话就尽量解决,如果解决不了的话可以报警处理,或者是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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