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胁迫下签的不平等协议书,此条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协议。在没有判决撤销前,协议书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