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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

102 2024-03-31 16:47 admin

答案是;

一、规定每月开设1-2个工作日为医药、器械代表接待日,具体时间、接待内容、接待的厂商代表由采购中心每月通过电话、短信或医院外网进行发布。

二、严禁任何科室及个人私自接待药、械代表,亦不允许药、械代表私自进入科室(门诊、急诊、病房等)进行有关产品推介和促销活动,药剂科、信息部门等不得提供用药信息予医药代表。一经发现,情况属实:①相关科室及个人视作违规行为处理。②立即停止采购该医药、器械代表(厂、商)的产品。

三、接待日工作主要是收集药、械代表提供的资料,听取医药代表、医疗器械代表关于新药、特药、新仪器、新设备等信息介绍。

四、接待日由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组织,采购中心、药剂科、设备科、临床医技等相关科室、纪委派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院长参加,实行集体接待,由接待人员将资料信息分门别类汇总后交药事管理委员会、设备管理委员会及药品、设备使用科室进行信息交流、讨论。

五、医药、器械代表可在接待日时利用学术讲座的形式介绍其产品的性能、用途、特性等,非接待日时间恕不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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