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1 14:36 点击:5

虚拟货币挖矿曾因“低门槛高收益”吸引大量参与者,通过高性能计算机计算哈希值,以获取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作为“奖励”,随着其规模扩张,挖矿的能源消耗、金融风险、法律合规等问题逐渐凸显,全球各国监管态度也从早期的“默许”转向“严格规制”,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经历了从“限制”到“全面禁止”的转变,而警察作为执法主体,其监管职责也随之明确。
虚拟货币挖矿并非“法外之地”,警察介入监管的核心原因在于其涉及多重法律风险与社会问题,具体可从以下维度分析: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双碳”目标(碳达峰、碳中和)是国家重要战略,虚拟货币挖矿是典型的“高耗能”行业,尤其依赖廉价电力(如水电、煤电),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挖矿产业园”挤占居民用电、加剧碳排放的现象,2021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要求各地清理关停,警察可依据《节约能源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对非法占用能源、违规建设挖矿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例如2022年四川警方就曾破获一起利用小水电站偷电挖矿的案件,涉案金额超亿元。
虚拟货币挖矿的本质是通过“劳动”获取具有财产属性的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的交易、炒作在中国已被明确禁止,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924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包括挖矿、交易、兑换等)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警察若发现挖矿行为涉及以下情形,可依法追究责任:
部分挖矿者为降低成本,采取“窃电”“绕过电表”等方式非法用电,不仅违反《电力法》,还可能引发电路过载、火灾等公共安全隐患,挖矿需大量计算机设备运行,对局部电网造成压力,甚至在一些地区导致电力供应紧张,若挖矿者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或系统,可能存在网络安全漏洞,被黑客利用从事网络攻击、数据窃取等犯罪活动,警察可依据《网络安全法》《刑法》相关条款介入。
虚拟货币挖矿产生的收益具有隐蔽性,部分个人或企业通过“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名义注册,却未如实申报收入,涉嫌逃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偷逃税款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构成逃税罪,公安机关可依法立案侦查,大规模挖矿还可能冲击正常的货币体系,干扰国家金融调控,这也是监管层关注的重要风险点。
警察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并非“一刀切”,而是聚焦“非法”“违规”行为,具体执法边界与措施如下:
虚拟货币挖矿作为一种技术行为(如区块链共识机制本身),并非法律禁止的对象,警察监管的核心是“非法挖矿活动”,即:
虚拟货币挖矿监管涉及多部门联动,通常由“公安机关牵头,发改委、能源局、央行、网信办等部门配合”,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查处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电力、非法集资、洗钱等;发改委、能源局则负责清理淘汰类产能,监督能源使用合规性,在“清退挖矿”专项行动中,地方政府会发布关停名单,公安机关负责对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理。
对于普通用户而言,若参与虚拟货币挖矿,需注意以下法律风险,避免被警方查处:
虚拟货币挖矿并非“法外之地”,警察的监管职责在于维护能源安全、金融稳定与社会秩序,随着监管技术的完善与执法力度的加强,非法挖矿空间被持续压缩,对于参与者而言,唯有合法合规、远离灰色地带,才能避免触犯法律红线,技术的探索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这既是监管的要求,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
本文由用户投稿上传,若侵权请提供版权资料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