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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和清单不一致按哪个施工?

135 2024-09-21 23:10 admin

一、图纸和清单不一致按哪个施工?

图纸清单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图纸施工。

从理论上来讲,工程量清单产生的依据是施工图。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除非清单出现错误。所以说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按照图纸施工。

在工程实践中,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双方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这种情况,作为施工方应及时向监理和业主报告相关情况,由业主方决定怎么办,并对由此引起的变更负责。必要时业主方还会征求设计方的意见,来最终确定按照什么施工。

二、施工图纸中有合同清单量吗

施工图纸中有合同清单量吗

施工图纸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细致的图纸设计,能够将设计师的构思转化为现实的建筑物。在图纸中,除了涵盖建筑的各个方面,还需要明确工程的合同清单量。

合同清单量是指建筑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程量总和。它包括材料、设备和人工等方面的数量,通过清单量可以直观地了解到工程项目所需的资源和材料的具体数量,从而为工程进度的计划和物资采购提供依据。

然而,施工图纸本身并不包含合同清单量。施工图纸主要是图形化和文字化地描述建筑物的平面布局、立面、剖面、构造等方面,以便施工人员根据图纸进行实际操作。图纸中主要包括平面图、剖面图、细部图、立面图等。

合同清单量是另外一个文件,一般以表格的形式呈现,详细列出了各项工程的名称、编号、单位、数量等信息。合同清单量的编制过程较为繁琐,需要依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和成本预算等文件进行精确计算。

那为什么需要将合同清单量单独列出来而不直接在施工图纸中标注呢?这是因为图纸的主要目的是传达设计意图和构造要求,而不是展示具体的数量和规格。施工图纸的设计主要关注建筑物的结构、外观和细节等方面,通过精确的图示和尺寸标注来指导工程施工。

合同清单量则更注重工程量的统计和计算,它是对设计图纸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通过将各项工程量单独列出,有利于工程进度的预估和物资采购的计划。同时,合同清单量也为工程的验收和结算提供了依据。

工程设计单位通常会在施工图纸和合同清单量中相互衔接。工程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图纸提出的构造要求和技术规范,计算出各项工程的数量,并进行单独列示。这样,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图纸指导工程施工,同时参考合同清单量进行物资采购和施工进度的控制。

施工图纸和合同清单量的衔接既保证了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也有利于工程成本的控制。合同清单量的编制需要尽可能准确地反映设计图纸所要求的各项工程量,避免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成本增加。

综上所述,施工图纸中并不包含合同清单量。施工图纸主要是图形化和文字化地描述建筑物的各个方面,而合同清单量则是通过单独的表格呈现各项工程的名称、数量和规格等信息。图纸和合同清单量相互衔接,共同为工程施工和成本控制提供指导。

三、总价包干合同中图纸与清单不符如何结算?

1、首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倾向于以下意见:

2、总价包干合同,原则上价格、量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而且,如果施工图纸和投标图纸没有变化的话,量没有算准中标人也有责任,也要考虑该部分是否是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之处。因此倾向于按照清单量调差。若按照实际图纸量调差或计算,事实上就打破了总价包干合同的盘子。

3、调差倾向于只调材料费。最终调价的过程从法律上讲属于协商的过程,双方协商呗,给承包商一个合理的成本价即可。

四、怎么知道施工图纸的清单?

施工图纸的清单,一般会在图纸的目录页进行拉单列表,并区分设计专业,将每个专业的图纸按顺序罗列出来,同时还会标清楚每个专业图纸张数和图纸编号。

目录页一般放在建筑专业图或者设计总图部分的封面后面,作为整套施工图纸的总目录,方便阅图者快速找到自己所要阅览的图纸。

五、施工按招标清单做还是图纸?

施工是按图施工不是按招标清单施工。招标清单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发布的不含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所以投标人都按次清单报价,即使清单有明确的错误也不能修改。而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第一依据,按图施工是最基本的要求。

六、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怎么处理?

有一桥梁工程,属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桥梁设计是重力式墩台,全桥钢筋主要集中在上部和桥面系。

施工快要结束时,承包商发现清单中的钢筋工程量与图纸中的工程量不符(清单少算9.4吨,这是设计部门后来复核的量。

实际上清单中全桥钢筋总量是33574.8kg,图纸中全桥钢筋总量是43088kg,清单中少算9513.2kg)。

向业主反映,业主说:这是总价合同,再说你们怎么这时才提出,为何当初不提呢?请大家说说业主说的是否在理,这部分少算的钢筋承包商能否讨要?这个工程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是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并没有说明是总价合同。

七、施工合同与施工合同文件区别?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存在一定的区别。

1. 定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承包商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约定承包商负责完成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商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约定承包商负责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合同。

2. 适用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包括土建结构、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包括建筑、市政、电力、交通、水利等方面的工程。

3. 合同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包括施工范围、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包括施工范围、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外,还会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增加相关的特殊条款。

4. 监理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要求承包商配合建设单位的监理工作,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要求承包商与建设单位共同配合监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5.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具体项目的差异,上述区别并不是绝对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约定。

八、关于施工使用材料与合同清单不符的问题?

谈几点,供你参考:

1、按合同有关要求,合同工程量清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当然也不能作为材料采购依据(应该说这是施工单位的失误)。

2、你所述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逐步确认施工内容,才进行施工,即边设计边施工。造成按照合同清单进行采购材料大量剩余,建议走设计变更处理(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提出的)。

3、报设计变更费用时,把用不到或是用不完的材料全部算进去即可。当然,处理过程要取得甲方的理解和同情,就好办多了。

九、如何处理审计中遇到的绿化养护时间在施工组织设计,图纸,控制价清单,投标清单中不一致的问题?

首先问题问得不是很清楚,养护期分三类:成活养护、保存养护、日常养护,个人理解:

成活养护一般是三个月,是用来证明植物成活的时间,是必须保证的。

保存养护不等,一般要保存到竣工移交,如果竣工时间过早,则要保证保存养护时间;如果竣工时间过晚,则通常要顺延保存养护时间(可增加费用)。

日常养护一般是移交给业主或物业公司之后,业主方自行养护,也可以委托园林公司继续养护,但造价另计。

因此清单中的养护期一般只包含了成活养护和保存养护,问题中说的六个月没注明是哪一种,这里个人理解是成活养护三个月+保存养护三个月。

回到问题上,问题的实质是几个文件表述不一致的时候,以哪个为准的问题,这个要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注明了文件优先顺序,可能因工程而异,楼主回去翻一翻施工合同,应该自然就明白了。

这里找一份网上的施工合同文本为例: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从顺序中可以看出图纸(6个月)是优先于工程量清单(3个月)的,当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的,要遵照图纸,除非另有变更类文件。

而施工组织设计原则上是不能推翻图纸的,只能根据图纸编制,按图施工是基本原则,因此按6个月是合情合理的。(假设不一致,施工组织设计也是可以对图纸进行深化的,经建设方批准后和变更的效力一样,也就是除了结构性变更需要设计方批准外,其他的甲乙双方可以商量着来。)

所以整个问题事实上就是工程量清单没有按图纸编制,而施工方又必须按图施工的矛盾。

解决方法:清单编制方有负责解释清单的义务,如果不能提供养护期为三个月的依据,则视为清单编制偏差,允许调整清单综合单价或新增三个月的养护清单费用。

写完之后又看了下问题,发现记错了,清单没有写养护期(之前误以为写的是三个月),所以再写几句:清单未明确的,以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作为补充。也就是说,投标方在报价的时候对不明确的内容要自己去查阅图纸等依据资料,而招标控制价不是依据。

招标控制价是为了防止各投标方哄抬造价而设定的最高限价,招标时只公布总价,不公布明细。正常情况下,投标方或者施工方是拿不到招标控制价的明细的,更无法对比分析,自然也不能就招标控制价的编制问题提出质疑。

而投标时需要根据项目特征结合图纸等资料进行报价,图纸设计六个月,实际报价按三个月,这就视为优惠让利,事后不能调整的。

只有在现有资料有矛盾或不明确而造成争议时,才可能要求清单编制方对当时编制情况做出解释,而本例中图纸已经明确了六个月,不存在争议。

最后,以上基本上都是假设和推论,实际工程中可能因某些资料、现场情况等因素影响结果,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划分等兼顾考虑,才能最终确定如何处理。

十、固定总价合同中清单和图纸不一致时按哪个结算?

不可以审减。总价合同的结算原则:除因业主方调整方案导致增减费用外,甲乙双方不得要求增减合同总价款。

这里的方案调整主要是指设计变更,业主书面要求取消某些项目的施工等。

而你说的图纸中没有,清单中有分项的不属于业主取消的情况。它是业主编制清单失误,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共同认可的。因此,审计总价合同还是很方便的,只要审核联系单、变更单就可以了,双方根据清单报价签订的合同,不管清单中存在的错误有利于哪一方,都是不作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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