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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概念?

96 2024-08-28 09:53 admin

一、建设工程法规概念?

你具体想问什么?

解释名词吗?

建设工程法规:师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称。

调整对象: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即调整国家或授权部门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产生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 经济协作关系。调整各家单位之间协作中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民事关系。建设活动中,涉及到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伤害,转让等涉及公民个人权利的问题。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规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方面,法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确保了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然而,施工合同纠纷仍然是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规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规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各方权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各方繁多,包括业主、承包商、工程监理等。法规能够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一方受到不公正待遇。
  2. 规范施工行为: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专业技术。法规能够规范各方的施工行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法规的存在可以帮助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4. 促进行业发展:法规的制定能够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它能够为各方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增强交易的可靠性和合法性,促进经济的繁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规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合同的签订:法规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和要求。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2. 合同的履行: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义务和标准。各方在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约定,确保按时、优质地完成工程。
  3. 合同的变更:法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合同变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方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协商与决策。
  4. 合同的违约:法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方在违约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补偿对方的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规的实施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规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争议解决方式:法规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法规对不同的解决方式有具体的规定。
  2. 证据的提供:法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证据提供要求进行了明确。各方在提供证据时应当遵守法规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裁决结果的执行:法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裁决结果执行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当裁决结果生效后,各方都有义务按照执行要求进行履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规对各方的影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规对各方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业主:法规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质量完成。同时,法规也对业主的义务和责任做出了规定。
  • 承包商:法规明确了承包商的履行义务和标准,对其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应当按照法规的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 工程监理:法规规定了工程监理的权限和责任,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发挥监管作用。工程监理应当根据法规的要求,监督和管理工程。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规在建筑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保障了各方的权益,规范了施工行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并推动了行业的发展。各方应当认真遵守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以减少纠纷的发生,推动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三、如何区分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民法典》第八百零八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性质上虽然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但二者仍然存在明显的区别,根据以下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1.建设工程合同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和强制监管,这与承揽合同存在本质区别;

2.合同标的是否构成不动产一部分或添付成为不动产;

3.双方合同权利义务是否有验收资料收集、工程质量保证金交付、保修期等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专有内容;

4.合同义务是否在竣工图要求范围内;

5.合同价款是否包含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内容是否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活动;

6.根据《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中关于建筑活动概念、范围、分类进行界定是否为建设工程合同。

实务中,建设方或总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与第三方签署《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将门窗的制作安装、建筑砼梁板定制与安装、其他建筑构件的制作、预拌混泥土等分包给第三方。对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性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第三方仅仅负责制作、运输,且安装是按照甲方要求下进行,不负责此部分工程验收(仅仅对提供门窗、梁板、其他构件进场检验负责),其制作的门窗、建筑砼梁板、其他建筑构件虽然构成了不动产一部分,但合同性质属于承揽合同项下的定做合同(四级案由)。又如:第三方仅仅提供现场预拌混泥土,只按照合同约定的配合比提供现场需要的合格水泥砂浆,不参与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活动(水泥浇筑,压光、养护等),则为定做合同。

下面看一个案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民辖387号】

裁判要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合同中的管辖约定不能对抗专属管辖。

裁判原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因建设工程属于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由于其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依法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发布于2013年5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分类标准》亦将管道与设备防腐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种类。虽然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条款,但该约定管辖条款内容因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而属无效。本案应由案涉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哪些?

  您好,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等。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国家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已由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于2017年联合发布使用,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关于这个问题,以下是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承包方(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和地址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工程的性质、规模和内容

1. 工程性质:

2. 工程规模:

3. 工程内容: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合同价款:

2. 支付方式:

四、工期

1. 工程开工日期:

2. 工程竣工日期:

五、质量标准和要求

1. 工程质量标准:

2. 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进度管理

1. 工程进度计划:

2. 工程进度监督:

七、合同变更

1. 双方同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约定,应书面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

2. 变更后的合同约定,应当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解除

1. 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 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告知解除原因。

九、合同履行地点和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工程地址。

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特别约定

1. 本合同如需补充、修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或修改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甲方(委托方):

签字:

日期:

乙方(承包方):

签字:

日期:

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与相关责任、义务等方面细节进行规范、约定的文书格式。

它通常包括合同的订立、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进度要求、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范本的制定旨在提供一个模板,使各方能够在公平、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与义务,确保工程施工按照约定的规范进行,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八、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么?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为包括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扩展资料:建设工程合同的作用:

1、导向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的导向作用主要体现在绩效指标的导向作用,绩效指标就是为员工在工作中明确目标,指导工作。

2、约束作用建设工程合同有些会明确告诉员工那些是应该做,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否与绩效指标相符合,约束员工日常行为和管理规范以及工作重点和目标。

3、凝聚作用一旦建设工程合同,员工就会利用各种资源,凝聚一切可利用的力量来实现和完成绩效目标,可以把大家凝聚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和方向。

4、竞争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的设定就要求员工要通过努力工作才能完成的目标,绩效指标明确员工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这样就提供了员工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外部之间的竞争的目标和对比标准,使员工为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互相竞争。

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

你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存在一定的区别。

1. 定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承包商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约定承包商负责完成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商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约定承包商负责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合同。

2. 适用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包括土建结构、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包括建筑、市政、电力、交通、水利等方面的工程。

3. 合同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包括施工范围、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包括施工范围、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外,还会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增加相关的特殊条款。

4. 监理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要求承包商配合建设单位的监理工作,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要求承包商与建设单位共同配合监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5.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具体项目的差异,上述区别并不是绝对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约定。

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最高院民一庭认为: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

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可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进行合法建设的前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进行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故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该建设行为为主要合同内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与之相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条规定认可,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该条额外规定了无效合同的效力补正,即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应认为合同有效。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5月,第73页至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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