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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签合同如何看出合同有陷阱?

291 2024-07-21 08:50 admin

一、面试签合同如何看出合同有陷阱?

面试签合同怎样才能够看出合同的现金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就是仔细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解读,找出合同条款的不合理之处,或者说合同条款先卖水的一些杰克,第二种就是对合同条款进行一个分析理解,只有了解了自己的需求和对方的要求之后,我同现金。

二、装修材料供货商合同有陷阱吗怎么办

在进行装修工程时,与装修材料供货商签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步。然而,有些合同可能存在一些陷阱,需要我们特别注意。本文将介绍一些装修材料供货商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陷阱,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您应对这些问题。

不明确的条款

有些装修材料供货商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不明确的条款,这给我们带来了风险。例如,合同中可能没有明确规定供货商应提供的具体材料和数量,或者对材料的质量要求没有具体说明。这样一来,我们在装修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供货商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者数量不足的情况。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仔细阅读每一条款,并与供货商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合同中对材料和数量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求供货商在合同中明确承诺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数量。

隐含的责任限制

有些装修材料供货商合同可能存在一些隐含的责任限制,这可能对我们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免责条款,使得供货商在材料质量问题或交货延误等方面不承担责任。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需要仔细查看合同中的责任限制条款,并确保这些条款对我们不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合同中存在过于苛刻的责任限制条款,我们应该与供货商进行协商,以寻求更加合理的解决方案。

未提及的额外费用

在与装修材料供货商签订合同时,我们需要注意是否有未提及的额外费用。有些供货商可能会在合同中忽略一些额外费用,例如运输费用、安装费用或其他杂费。这样一来,我们在后期可能会面临意外的费用增加,导致装修预算超支。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与供货商明确所有的费用,并要求在合同中列明所有的费用项目。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更好地控制装修项目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增加。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如果我们在与装修材料供货商签订合同时遇到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合同纠纷呢?首先,我们应该仔细研读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了解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应采取的解决方式。

通常,合同中会包含一些争议解决条款,例如提交仲裁、诉讼或调解等。我们应该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与供货商进行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我们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与装修材料供货商签订合同时需要格外谨慎。我们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中对材料和数量有明确要求,注意隐含的责任限制,避免未提及的额外费用,并了解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装修过程中保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

三、跟律师签合同有哪些陷阱要小心?

聘请律师时要小心六大陷阱:1、必须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如果不签合同,这些善于钻法律空子的大律师会搬出法律条文,说,你看,根据法律,只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才应负法律责任,我们之间没有合同,所以我们不必负法律责任。如果你去告律师,你又怎么告得赢律师呢?2、对律师代理授权要清清楚楚。不要笼统写“全权委托”、“全权代表”,特别是关于自己放弃哪些权利以及承认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特别授权,更应逐项写清,要小心律师违背你的意志滥用职权,否则,虽然你承受了巨大损失,但律师拿着你签发的特别授权书,收着你给人家的高额律师费,你还有什么话可说呢?3、不要私下给律师代理费。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收取代理费,而且所交的钱,律师所也不予认可。虽然你说我私下给了律师代理费,一旦律师坚决否认,你又无凭无据,而律师所又让你交费,恐怕你就有交两次代理费的危险了,你说,我跟他打官司,你忘了你要告谁了吧?4、要对律师说实话。如果律师不知道真实案情,那就只能依据你提供的错误的甚至是虚假的情况为你辩护,但纸里包不住火,一旦事情真相大白于天下,或者对方当事人举出有力证据证明你提供的情况是假的,那么由于律师事前不知道实情,也就无法做好应变准备,结果只能陷入被动之中,输掉官司可能只是一方面,恐怕连你的人品是不是人们都要加以怀疑了呢?5、不要要求律师贿赂法官。没有律师会愿意输掉官司的,否则谁还找他?所以律师会尽一切可能力争使官司获胜,这一点不要担心。而你如果要求律师贿赂法官,一旦事情败露,善于自保的律师一定会把你供出来,算作立功好减轻自己的法律责任,你恐怕只好陪律师一起承担法律的制裁了。6、不要跟着律师一起作伪证。有的律师为了赢得官司好显示自己水平高以便多接几个案子,于是故意作伪证甚至引诱你一起作伪证,这时你不要犯傻,要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旦事情败露,轻则你是妨碍诉讼,重则你已经犯下伪证罪,要有牢狱之灾了!

四、施工合同有效期?

1、合同有效期通常描述为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有效期文意理解

合同有效期的含义应为合同在该时间段内有效,之前或过后合同的效力即告终止,全部条款已经无效。

按合同有效期文意上理解,即过了有效期,则合同就没有了任何效力。

3、合同法第98条规定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意思是说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有效期的前提下,合同本应该失效,但实际上仍然有发挥其效力的需要存在,如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的效力。

4、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撰写时将有效期改为合同履行期限更为准确。

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

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承包的;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除外;

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

5、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虽然招标但招标无效的;

6、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不能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7、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8、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施工协议和施工合同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大致有

一是性质不同。

施工协议是甲方乙方共同商定的内容,可以是口头的或是简单的文书。不具法律效力。

施工合同是正式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二是内容不同。

施工协议内容是注重大项目,忽视小细节。

施工合同内容全面,明确双方职、权、利及违约处罚。

六、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有什么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指的是民法典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最重要的特点是其复杂性:

  1. 标的物复杂,需要发包人在合同的发包人要求中对标的物的功能、质量、标准、验收等进行明确;
  2. 法律关系复杂,建设工程施工往往涉及发包、分包、转包、挂靠等复杂法律关系;
  3. 政府监管复杂,建设工程合同的招投标过程、主体资质、质量标准、安全、农民工权益保护、争议处理等都有强制性要求。

七、建设施工合同有哪些审查要点?

作为供职于房地产领域的律师或法律工作人员,首先要了解工程领域特殊的工作模式和分类,了解不同类型的建设施工合同,才能抓到哪些合同要点容易引起纠纷。进而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初便尽量避免争议的产生。本文意在明确几种较常见类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种类,进而对各类型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查要点来表达下我的浅见,欢迎斧正。

建设工程合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中第十八章专门具名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具体规定,具体条目为第788条到808条。这是在原本合同法的基础上,对两个建工司法解释的吸收和继承。在适用该章法规时,除了本章各法条应该了解运用外,还应注意第808条的规定,展开对建工合同的观览格局,熟悉运用第十七章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808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788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涉及、施工合同。从法律条文中我们不难看出,建工合同的相对方一般就存在两方,即发包方(发包人)、承包方(承包人)。发包方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建设单位,他们的需求是最终得到符合图纸要求的不动产用于自用或对外销售。承包方就是施工单位,他们是建设不动产的一方,通过人员、机械、材料等输出依照图纸、洽商变更等建设完成发包方要求的不动产来赚取利润。一个建设项目的全周期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立项设计招标、相关图纸设计、施工招标及获得规划许可、建设实施、竣工验收交付几大环节,也称为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合作,也会因为涉及以上环节的承包方式的不同签订不同类型的建工合同。


一、EPC合同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承包方受发包方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这种模式下,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可以有效克服涉及、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二、D-B合同

DB(Design Building),指承包方受发包方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所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安全的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优点是参与项目的三方即发包人、设计机构、承包人在各自的合同约定下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代建合同

是指项目的建设人与项目使用人(业主单位)分离,有项目出资人按照建设(适用)单位提出的使用与工程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建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备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业负责建设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控制项目投资、保证质量和工期等建设全过程,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合同。目前,国内的绿城集团是相对成熟的采取代建模式提供代建输出服务的企业。

四、传统承包合同

这是普遍意义上较为传统的承包合同,在这种合同下的承包模式中,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司其职,只负责自己的设计或施工任务。该建工合同一般采取工程量清单/暂定总价/固定单价的模式来约定建设工程的合同价款。


对于建工合同审查,普遍意义上应当注意以下要点。

1、对合同相对方的背景调查。这是商务合作中一般首先进行的部分,一般是在工程的招投标阶段进行审查。这个环节除工程专业人员参与外,法务人员也应当参与。除了审查相对方的资质、挂靠等情况,建议调查一下相对方企业的涉诉情况,已初步了解对方在哪些领域出现过问题,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避免。

2、对合同的施工名称、施工范围是否明确,尤其是存在甲指分包的情况下,界定总承包方的施工责任范围对日后决算的意义就很重要了。

3、施工工期,明确开工日、竣工日、实际施工日期等约定,一般具体到天数。这个天数要充分考虑可行性报告中的不利因素,规划要求,交叉施工以及当地冬施的影响。同时对于不可抗力(如重污染、创城、检察等导致的停工)的问题也要充分考虑。这个也是要在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计划(也称为建设工程里程碑计划)中明确阶段性细化。这个计划最好也由双方盖章确认,以方便后期工程进行中对各个节点的把控和施工逾期的追责。

4、合同价款约定,相关发票的约定。这个环节中首先对预付款、进度款、竣备结算款、质量保证金、发票类型税点等的约定要明确,本着可控的原则审查。其次,对工程量审定原则、计价标准等要明确,以保证合同最终决算有所依据,尽量避免双方扯皮。

5、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审查。这一部分非常庞大且繁杂,其中涉及到是否有甲指分包(由发包方单独指定或单独承包出去给第三方的某个细化的工程阶段、区域或节点)或甲指供材(由发包方指定的材料采购单位),工程质量的约定和违约责任、工期(阶段工期)的约定和违约责任、工程款(进度款、尾款)支付和违约责任、交叉施工的约定和违约责任、安全施工的约定和违约责任、和施工现场周边单位协调的约定和违约责任、相关签证变更的约定和违约责任等。其中各环节的表述要专业、明确、无歧义。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最容易出问题的部分就是涉及款项支付、工程质量、人机材的使用、工期逾期等领域,所以这些部分一定要重点审查,保证后期一旦出现问题有明确的合同约定进行控制。

6、合同的变更、解除条款。除了《民法典》规定的相关法定事由以外,要结合事实情况充分考虑在合同相对方某些领域严重违约后的合同解除问题。作为发包方,主要考虑事关质量、工期等问题,作为承包方,主要考虑进度款等问题。这里插句题外话,承包方有一个很重要的权利双方都要心里有数,就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这里不再展开,稍后会结合案例做专题介绍。

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为涉及建工合同的纠纷必然属于不动产属地的特殊管辖,所以对管辖地域的争议不大。但是就解决方式,有的偏向于仲裁、有的偏向于诉讼。根据以往的经验,采取何种争议解决方式,往往要看合同双方的特点。仲裁的好处在于快速、灵活、一裁终局。但是,建工合同的纠纷往往标的较大且案情复杂,仲裁结果往往双方都会有较大争议,此后再诉至法院的情形也屡见不鲜。虽然届时的诉求是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但因为内容的繁复往往要花费更多的人员和精力应对。其次,仲裁的救济途径相对于诉讼还是少一些。至少诉讼会有一审、二审、再审的机会,对合同各相对方还是有充分的表达机会。所以,我个人更偏向于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建工合同纠纷。毕竟诉讼的目的不同,是以打促和还是其他诉讼策略,届时可以再灵活调整。


下面针对上述的几种特殊类型的建工合同的审查,我简述下个人意见。

1、EPC合同。这种合同类型因为包含了涉及、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所以实际上是设计合同、采购合同和施工合同的一个混合体。这个类型合同的审查,除了上述传统承包合同需要审查的要点外,需要额外注意设计阶段和采购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于发包方,要重点审查对设计成果及阶段设计成果的控制,毕竟图纸是建设工程的灵魂。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如何保障发包人的需求,重点就在图纸。所以,针对设计阶段发包人的权利要明确,且重复设计、逾期或多次设计均不能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解决方式要明确。对于承包方,则应注意设计成果的确定条件、承包方作为专业单位的话语权、对工期是否有逾期影响,对整体造价或者说合同价款的影响等。

其次是采购。这个类型的合同下,要注意是否存在甲指供材的情况。即发包人指定材料供应商。作为发包方,要注重采购节点、价格确定方式、采购量、采购品控质量等内容,作为承包人,需要注意采购相关价款的确认,发包方的款项支付节点和支付方式。

2、D-B合同

这个类型的合同相较于EPC合同是缺少采购环节。所以,这个时候我们更要注意采购对整个建设工程的影响。比如由谁采购、采购的数量、类型、品牌以及响应时间和联络方式等。同时注意如果是甲指供材,那么材料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否有影响,以及该影响的责任归属问题。

3、代建合同

该类型的合同是由承包方整体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等全流程的建设工程,有的甚至还会包括尾端的销售阶段。这种独特的模式一般是业主方(出资方)要依托承包方的平台、品牌、技术及口碑等因素打造房地产产品。同时这个模式的合同下还要注意是否伴随着融资协议的存在。

该类型合同的审查,因为承包方或者称为代建方有可能并非实际的建设施工单位,所以相关施工的条款可能不会出现太多。但要注意一些其他项目: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及依据、工期管控、质量管控、业主方话语权和否决权、业主方与代建方争议解决方式。其实最主要管控的是业主方对项目的控制权。这是一个和代建合同初衷存在些许矛盾的问题。业主方寻找代建合作,就应当给代建方最大的自主权。但是整个工程建设业主方又应当注意对整个项目的监管和控制权。所以如何平衡这个点,就需要合同双方在谈判之初对自身需求的一个考量来决定了。


下一期,会搜集整理建设施工项目中可能涉及到的几种融资协议的分类(如BT协议、PPP协议等)和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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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绿色施工与传统施工的不同有什么不同?

  1、绿色明施工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在建项目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绿色施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夯实“绿色施工”生产工作的基础。

  2、实施“绿色施工”创建工作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相结合的措施;“绿色施工”定期评价不合格或通报批评的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活动一律不予进行。

  1、文明施工

(1)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现场围挡: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 m,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3)牌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4)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5)场容场貌:道路畅通,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工地地面硬化处理,绿化。

(6)材料堆放: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7)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8)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九、施工合同有效期

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及其重要性

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及其重要性

施工合同是在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它涉及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其中,施工合同有效期是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款,它规定了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时间。本文将重点探讨施工合同有效期的意义、影响和应注意的事项。

1. 施工合同有效期对双方权益的保护

施工合同有效期的设定对于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业主来说,有效期内他们可以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对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同时,他们可在必要时向承包商索赔或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对承包商而言,合同有效期意味着他们有足够时间完成工程,并获得相应的支付。此外,如果出现意外或不可抗力情况导致工程延期,承包商可以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延期申请,以避免因延期造成的违约责任。

2. 施工合同有效期的影响

施工合同有效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完成和各方的利益。过短的有效期可能导致工期紧迫,承包商难以按时完工,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过长的有效期则可能导致承包商在较长时间内无法获得工程款项,增加了他们的负担和风险。

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署施工合同时需合理设定有效期并经过充分协商。他们需要综合考虑工程规模、施工周期、支付方式等因素,以确保双方在合同期限内能够实现公平合理的利益。

3. 注意事项

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制定有效期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明确有效期开始时间: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施工合同的起始日期,以便确定工程进度和工期。
  • 留有适当的灵活性:在合同中留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工程发展中的不可预见因素。
  • 设定合理的延期规定:对于可能发生的工期延长情况,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延期的条件和程序。
  • 考虑风险和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在合同期限内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措施。
  • 合同终止条款:在合同中规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避免出现纠纷。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有效期是确保建筑工程顺利进行、双方权益得到保护的重要因素。只有在充分协商和合理设定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承包商和业主才能够达成合作共赢,实现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

*以上是关于施工合同有效期及其重要性的博客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十、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

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了解合同特点和注意事项

采购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采购合同中涉及到施工部分,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挑战和风险。因此,了解合同的特点和注意事项非常重要。本文将介绍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的相关信息,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类合同。

什么是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

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涉及到的需要进行实际施工或安装工作的合同。这种合同一般是由采购方和供应方签订的,主要目的是购买特定的物品并进行安装或施工,以满足采购方的需求。

在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中,一般会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物品的交付日期、安装或施工的进度要求、质量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等。因此,这种合同相对复杂,需要双方在签订前充分了解并讨论相关要求。

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的特点

与其他类型的采购合同相比,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有一些独特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1. 工期和进度要求:施工部分的合同通常会明确规定物品的交付时间和安装或施工的进度要求。双方需要合理安排工期,并确保按时完成工作。
  2. 质量标准:施工部分的合同对物品的质量要求通常比较高。采购方希望购买的物品能够符合特定标准,并且能够满足其需求。
  3. 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和条件。一般来说,采购方会在完成相关工作后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而供应方则需要按时提供相关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4. 变更和索赔:施工部分的合同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变更,例如设计需要调整或采购方需求变更等。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变更和索赔的方式和条件。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在签订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之前,双方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以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

  1. 明确需求:采购方需要明确自己的需求,并编制好相关的技术规范或需求说明。这对于供应方来说非常重要,帮助其了解和满足采购方的需求。
  2. 选择供应商:采购方需要进行供应商选择,找到有丰富经验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可以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或推荐等方式来选择供应商。
  3. 合同谈判: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需要进行充分的谈判和沟通,包括价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4. 风险评估:双方需要对合同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商定相应的风险分担办法。这有助于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5. 合同条款:合同中应明确各种条款和条件,包括保证金、违约责任、索赔方式等。双方需要充分了解并协商这些条款。

合同履行中的注意事项

在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的履行过程中,双方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及时沟通: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需要保持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 记录和备案:双方需要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和备案,包括交付单据、工作进度、质量报告等。这有助于后期的核查和追责。
  3. 合规和安全: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工作的合规和安全性。
  4. 变更管理:如果合同中发生变更,双方需要及时沟通和协商,并对变更进行书面确认。避免因变更引起的纠纷。
  5. 评估和验收:在完成工作后,需要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估和验收。双方需共同确定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尽管双方都希望能够顺利履行合同,但有时候纠纷还是会发生。在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的纠纷解决中,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供选择。

  1. 友好协商: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这要求双方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2. 仲裁:如果友好协商无果,双方可以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仲裁程序相对简化,有专门的仲裁机构负责处理。
  3. 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双方可以选择起诉解决纠纷。但诉讼程序相对繁琐,费用和时间成本较高。

综上所述,采购合同有施工部分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地位。了解合同的特点和注意事项,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处理合同事务,减少风险和纠纷。因此,在签订此类合同之前,双方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在履行过程中注意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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