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从债权人方面来看,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债权的实现。
知乎用户:有哪些比较冷门但实际上很有用的法律常识?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该原则要求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如果当事人就某些条款约定不明,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还不能确定,则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2.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本着诚实、守信、善意的态度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或故意规避义务。
合同义务不仅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还包括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二、施工合同履行地在哪里?
先看201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真题第63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以( )为合同履行地。
A.原告住所地 B.合同签订地 C.施工行为地 D.被告住所地 【答案】C 民事诉讼法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004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4条规定: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施工行为地”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概念。
正因为概念陌生,所以就引起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解读:一种是复杂得不着边际,以朱树英律师为代表,认为所有与施工相关行为包括预制构件加工地、垫资资金来源地(出票地)都作为施工行为地;另一种是过于简单的把施工行为地等同于工程所在地,一级和二级法规教材就是这一观点。
两种意见我都不赞同。
我认为施工行为地一般就是工程所在地,但京沪高铁的工程所在地在哪里呢?显然,施工行为地比工程所在地更为精确。
三、施工合同管理原则?
施工合同管理的原则包括: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共赢、责任共担等。 具体来说,合法合规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公开透明是指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公开和透明信息,保证对方了解自己的情况,并有充分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平等自愿是指在签订合同时应保证双方的地位平等,合同内容应经过磋商。诚实守信是指双方合同签订后应根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关系。互利共赢是指合同签订后应保证双方共同获益,达到合作共赢的结果。责任共担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转嫁责任给对方。
四、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是确保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尊重和保障。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尊重和遵守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对于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1. 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之一是平等自愿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雇主和雇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平等自愿地达成协议。雇员应当自愿选择工作岗位并签署合同,而雇主则应当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2. 公平合理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还包括公平合理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雇主应当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同时,雇主还应当制定公平的员工评价标准,并依据这些标准进行员工考核和晋升。
3. 安全保障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之一是安全保障原则。雇主应当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确保雇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和危险。此外,雇主还应当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 诚实守信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是劳动合同履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雇主和雇员应当诚实地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故意欺骗或隐瞒信息。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并及时履行合同义务。
5. 互惠互利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还包括互惠互利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双方应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互相尊重和帮助,并共同分享工作成果和经济利益。互惠互利原则促进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合作与共赢。
6. 约定优先原则
约定优先原则是劳动合同履行的基础原则之一。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约定,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应当优先适用于双方当事人。尊重约定优先原则有助于提高合同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7. 公众利益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还应当兼顾公众利益。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保护雇员的合法权益可以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雇主和雇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应当考虑公众利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基石。雇主和雇员应当共同遵守这些原则,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原则口诀?
记忆口诀(一):
(1)协议书(如有);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记忆口诀(二):
具有标的物特殊、周期长、条款多、内容繁杂、涉及面广的特点。
记忆口诀(三):确定谈判人员的组成因
根据谈判项目的大小、技术难易程度以及对手的情况、竞争局面、企业自身的经营战略,确定己方谈判人员的组成。
记忆口诀(四):项目相关的资料收集工
谈判准备工作中要提前掌握合同对方、项目的各种基础资料、背景资料,包括对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发展阶段、已有业绩,以及工程项目的由来、土地获得情况、项目目前的进展、资金来源等。
六、按合同履行的句子?
严守标准,让我们按合同履行,所有的规章制度都呈现在我们的合同里,作为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合作,我们也希望达到合作共赢,但是更多的是能够遵守章程,让我们期待着我们两个公司都能够通过互相合作而不断的去增长我们的一些价值,期待着我们之间能够通力合作。
七、建设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引起的纠纷,应由哪个?
建设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引起的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应当由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八、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的区别?
合同签订是当事人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签字予以确认;合同履行则是合同签订后依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九、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它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时,应讲究诚实、恪守信用,实事求是,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不得回避法律和合同,以使双方所期待的正当利益得以实现。对施工合同来说,业主在合同实施阶段应当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时支付工程款,聘请工程师进行公正的现场协调和监理;承包方应当认真计划、组织好施工,努力按质按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义务。在遇到合同文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或规定矛盾或含糊时,双方应当善意地对待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总体目标下公正行事。 2、情事变更原则 在施工合同中,建筑材料涨价常常是承包方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的理由之一。如果合同对材料价格没有包死,则补偿差价是合理的。如果合同已就工程总价或材料价格一次包死,如果发生建筑材料涨价是否补偿差价,应当判断建筑材料涨价是属于市场风险还是情事变更。可以认为,通货膨胀导致物价大幅度上涨及因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或国家定价物资调价造成的物价大幅度上涨,属于情事变更,涨价部分应当由发包方合理负责一部分或全部承担,处于不利地位的承包方可以主张增加合同价款。如果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则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十、合同履行中的安全事项?
1.注意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
2.企业换人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3.付款方式一定要可靠;
4.验收如果有异议要及时提出;
5.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
6.解除异议及时提;
7.对方违约及时止损;
8.诉讼时效内必须有动作。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68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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