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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理论的地租概念? 地租原理?

77 2024-08-28 16:08 admin

一、地租理论的地租概念?

  按地租、地价理论发展的顺序可以将其分为4个阶段:

  17世纪中叶到本世纪19世纪初,即地租、地价古典经济学理论阶段;

  19世纪上半叶,即地租、地价资产阶级经济学理论阶段;

  19世纪下半叶,即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阶段;

  20世纪初至今,现代西方地租、地价理论阶段。各阶段理论具有各自经济背景,存在不同观点,但各阶段理论之间也存在继承与发展关系。

  比较马克思地租理论与西方经济学地租理论的异同: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现在我们所学习的西方经济学都源于亚当·斯密、李嘉图的古典经济学,但是西方经济学假设人是经济人,而马克思假设人是社会人。

  马克思地租理论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劳动价值论起源于古典经济学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和李嘉图,并被马克思发扬光大。该理论认为,所谓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表现在地租上即地租的资本化。自然土地没有价值,但有使用价值,会产生地租,地租的资本化即地价。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特有经济表现。地租表现为地产所有者向市场提供一块土地所取得的经济收益。马克思曾指出,亚当·斯密在经济学上的重大贡献之一,是他指出了在市场经济中,地租会参与资本的形成。地租是与土地的所有权即垄断权直接关联的。马克思的基础地价公式为:年地租/资金年利率=土地基础价格。

  西方经济学地租理论以效用价值论为基础。效用价值论是用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或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心理评价来解释价值及其形成过程的经济理论。该理论认为,能够带来高效用的商品就具有较高的价值。土地也是如此。

  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从同一起点出发的,只是使用了不同的计量手段。

二、地租原理?

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从土地使用者那里获得报酬。地租理论相关曲线图 在某些场合下,西方经济学把地租定义为物主将其所有的土地、房屋或任何财产租给他人.

三、中世纪地租包括实物地租和劳役地租?

是的。中世纪的欧洲的农业和土地制度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应该是领主的庄园。庄园是中世纪盛期西欧较为普遍的的一种土地经营单位,由封建领主所有,这种由领主经营庄园的制度一般称之为庄园制度。庄园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时期的大地产庄园,但中世纪盛期的庄园与其并无太多联系。

庄园由其拥有者,即一般的封建领主所控制,由居住在庄园中的农奴耕作。一般而言,一座庄园与一座村庄在布局上并无太多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前者由封建领主所有,后者则并非地产,封建领主没有所有权。

在庄园中,替庄园所有者耕种的是居住在庄园中的农奴。农奴不是奴隶,他们租种属于领主的土地,后者为其提供保护,前提是农奴按时缴纳租金并且服从封建义务。庄园中对农奴的人身压迫和剥削较为严重。

正常情况下,农奴要为领主的土地耕作,其后才是耕作自己的份地,还要为庄园内的建设服劳役,一般是一周三天、农奴要缴纳耕地的租税,以实物地租或者货币地租的形式、农奴在使用领主的磨坊、烤炉、酒桶和榨汁机时要缴纳费用、庄园中的一切大小事项都由领主的法庭裁决。

农奴要接受法庭的裁决并且支付诉讼费用、农奴使用庄园中的草地放牧、在庄园领地中打猎和捕鱼都需支付费用、农奴出售自己的农产品要向领主纳税、农奴的子女若送入教会需支付费用、如果农奴的子女与庄园以外的人结婚需要支付费用、如果农奴去世,领主有权决定其财产归属,一般是给予去世者的后代,但是领主会从中拿走一部分;

若只有女性后代那只有女性与本庄园的人结婚才能留住这些财产、农奴还要向本地教会缴纳什一税,诸如此类。

四、为什么货币地租取代实物地租?

根本原因在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自明代封建社会中期以来,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明代各地广泛地实行货币地租。明代的货币地租,又称"钱租",就是指封建地主将土地租给佃户耕种,佃户按照约定,定期地向地主交纳一定的货币。货币地租是地主以货币形式占有农民剩余劳动的一种地租形式。

五、劳役地租和货币地租的区别?

劳役地租,在旧中国通称“力租”。封建地租的形式之一。地主的土地一部分分给农民耕种,收获归农民所有;另一部分为地主直接经营,由农民进行无偿劳动,收获归地主所有。此外,农民还要为地主服杂役。是封建社会初期最简单的地租形式,逐渐为实物地租所代替。

货币地租是封建地租的形式之一。封建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强迫租地农民交纳的、以货币形态体现的农民的剩余劳动。

所以,劳役地租和货币地租的区别:役地租,在旧中国通称“力租”。封建地租的形式之一。地主的土地一部分分给农民耕种,收获归农民所有;另一部分为地主直接经营,由农民进行无偿劳动,收获归地主所有。此外,农民还要为地主服杂役。是封建社会初期最简单的地租形式,逐渐为实物地租所代替。

货币地租是封建地租的形式之一。封建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强迫租地农民交纳的、以货币形态体现的农民的剩余劳动。

六、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的区别?

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是两种不同的土地租赁方式。劳役地租是指农民租用土地时需要耗费一定的体力和时间来进行种植和收获。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在租赁土地时需要向土地所有者提供一定量的劳动力,也就是除了支付租金以外,还需要在种植、收获等过程中帮助土地所有者。这种租赁方式主要存在于一些贫困地区或经济落后地区。实物地租是指农民租用土地时不需要提供额外的劳动力,而是直接支付一定数额的物品作为租金,例如粮食等。这种租赁方式主要存在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因此,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的区别在于支付租金的方式不同,前者需要提供一定的劳动力,后者则是直接支付一定数量的物品。

七、宋代占支配地位的地租形态?A劳役地租B实物地租C货币地租D纳银代役?

宋代一货币地租为支配地位的地租形态。

选C、货币地租 到宋代时,商品生产,商业和货币流通有很大发展,货币地租在实行定额租的学田中首先得以推广。从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化过程中,契约关系也逐步取代封建依附关系,经济强制取代超经济强制。在货币地租形态下,由于主佃之间封建依附关系松弛,佃户获得比实物地租条件下的更多自由。如支配时间自由,安排生产自由,支配交租后剩余产品的自由,农民增产的产品基本上为自己所得。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激励他们改良土壤、兴修水利、增加施肥、选用良种、种植经济作物的兴趣,从而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也使一些劳动力强,经济条件好的农民向自耕农转化。中国历代上基本上没有出现资本主义货币地租,所谓货币地租,一般是指封建地租。货币地租在中国发生甚早,战国时期已出现以金代租情况。但这些早期的货币地租还带有偶然性。到宋代时,商品生产,商业和货币流通有很大发展,货币地租在实行定额租的。A、劳役地租主要是指服徭役,商周开始至秦,都有此项赋役。汉代时就可以以赋免役。B、到南北朝到唐都是以实物地租为主,而且唐实行了租庸制,任何人都得缴赋,包括士族地主。D、纳银代役主要是在明朝时开始的。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八、相对地租跟绝对地租的区别?

区别是:

相对地租,是一个百分比,也就是按照每亩地的产量,收取一定比例的粮食,作为出租土地的收益。比如三七地租,就指的是按照土地产量的30%收租,亩产100斤就收30斤,亩产300斤就收90斤等等;

绝对地租,是根据土地产量核定一个实数,无论经营者赢亏,不再调整。如每亩收租100斤,则不论土地实际产出100斤,还是200斤,都按100斤征收租子。

实际上,两种地租只有高低,没有好坏,地主是不会少收的,只会在大灾之年转嫁于农民身上。

九、地租包括哪三种形式实物地租?

包括实物分成租和实物定额租两种形式。分成租是农田总产品一个成数,一般是产品的一半,即所谓对半分,也有四六分,三七分的,地租数量随产品收获量的变化以及地主是否供给耕畜、农具、种子等而变化。

定额租是农田产品的一个固定的数量,原则上不随产品收获量的变化而变化。

十、什么叫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级差地租:

由于土地有肥沃程度、地理位置等方面的差别,因而同量资本投入生产条件不同而面积相同的土地,劳动生产率和产量收益也不相同.而农产品必须按照由条件较差的劣等土地生产的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所决定的社会生产价格出售,只有这样,租种劣等土地的农业资本家才能获得平均利润,从而才肯于租种劣等土地.投资于较好的优等土地和中等土地的农业资本家,其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本来低于社会生产价格,但仍按照社会生产价格出售,就可以获得超额利润,这个超额利润便作为级差地租缴纳给土地所有者,农业资本家自己则获得平均利润.而租种劣等土地是不缴纳级差地租的.

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是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或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农业资本有机构成较低,同量资本在农业中可推动更多的活劳动,在剩余价值率相同的情况下,农业部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高于工业部门,从而农产品的价值便会高于其社会生产价格.农产品的价值高于社会生产价格而产生的超额利润,便形成农业资本家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的绝对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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