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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公证人是谁?

88 2024-07-09 12:47 admin

一、买卖合同公证人是谁?

其实有没有公证人都可以。《物权法》规定了公民对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是以登记为准,所以已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从形式上来讲,双方已经完成了房产交易,但由于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买房人还没有完善法律程序,没有真正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如果不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原房主到房管部门重新申请补办房产证并将该房对外进行抵押等。

公证时一般要带的是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关系证明和与公证有关的证明证书等,如买卖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等。

二、买卖房子公证书申请人写谁?

买卖房子公证书的申请人,通常应写房屋的买卖双方。即,如果是卖家出售房产,则卖家为申请人;如果是买家购买房产,则买家为申请人。

在某些情况下,如双方共同申请,则买卖双方都可以列为申请人。在填写公证书时,请确保准确、完整地提供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必要信息,以确保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三、购房委托公证书都给谁?

给申请人,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四、买卖房屋双方都需要公证人吗?

不需要

房屋买卖一般不需要进行房产公证。房屋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认定为有效,法律未强制要求进行公证,

在买卖双方都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买方支付房款后需要公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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