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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生效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125 2024-06-30 21:52 admin

一、调解协议生效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只要有财产,法院执行局就会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其财产进行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强制执行是不能强制人身的,也就是说不能限制人身自由.如果被执行人的确是无力偿还的,只能裁定执行中止,等有财产时和恢复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是不能控制人身自由的.否则是侵权,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 如果是被执行人故意有钱逃避执行,那法院就可以进行罚款和拘留了,即可以限制人身自由了.这时性质变了,被执行人是妨碍诉讼.)  法院会执行您的银行存款,同时可以采取以下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二、父母赠与房产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如果父母赠与房产给一方,但该方不履行赠与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赠与协议,并要求返还房产或者进行适当的赔偿。另外,可以寻求法律专家的帮助,寻找更多的解决途径和策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谨慎对待,遵循法律程序,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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