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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解除而产生的相互义务,若具有对价关系,也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61 2024-06-25 12:07 admin

举例说明: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的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出卖人负有交货义务,买受人负有付款义务,在合同中双方未约定是先交货还是先付款,这样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义务之前均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出卖人在对方未付款之前,可以拒绝交货,买受人在对方未交货之前可以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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