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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颁布之前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27 2024-06-16 04:28 admin

一、物权法颁布之前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物权法颁布之前,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不受物权法是否颁布的影响。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受《民法通则》的调整,而且我国的《合同法》也涉及了买卖合同的内容,可以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因此,无论《物权法》是否已经颁布实施,都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债权还是物权合适?

房屋买卖合同是债权合同。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在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的去支配特定的物品而享受其利益,并且还要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三、买卖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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