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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流转单是购房合同吗?

54 2024-03-13 15:33 admin

一、签约流转单是购房合同吗?

  符合如下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书面版合同扫描成电子版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你好,根据中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经过电子签名认证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是书面版合同的扫描件转化为电子版合同也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合同。电子签名认证可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从而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合同的签署和认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双方自愿达成合意、签署时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等。

如果合同涉及特定法律规定的要求,如不动产买卖合同等,还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方可生效。因此,在将书面合同转化为电子合同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三、买卖合同属于一时性合同的原因?

一时性合同也叫做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即一次给付便使合同内容实现的,买卖、赠与、承揽等合同均属此类。

此处所谓一次给付,既指纯粹的一次履行完毕,如在买卖一部手机的合同中,出卖人交付手机;还包括分期给付,如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将价款划分为若干部分,分月或分年定期支付。

之所以把分期给付合同界定为一时性合同,是因为它是单一的合同;总给付自始确定,时间因素对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并无影响。

四、名为买卖合同实为贸易融资的认定?

买卖合同是约定买卖双方贸易交割产品的品名、质量、交割时间和付款方式的不存在融资性质内容的经济合同。

而具有融资性质的合同主要是体现在付款时间和付款金额想联系的条款中。譬如,甲方受买房产给乙方,若房产是期房,甲房售卖价格若为1万每平方,当乙方购买时,双方约定乙方在交房前一次性支付房款,房价按9000元每平方计价,这样的合同就有融资的属性了。

五、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8条理解?

1.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根据本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约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为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六、关联交易的认定和分析?

关联交易是发生在关联方之间的有关移转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安排行为,关联交易行为的方式又是多种多样的,是广泛而复杂的。因此,如何界定这种移转资源或义务事项安排的行为就成为界定关联交易的另一重要课题。许多国家的公司立法均对关联交易作出了或多或少的规定,但我国公司立法中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类型未作出专门的规定,只是在1997年5月2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对关联交易行为的例子进行了列举: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7)担保和抵押;

(8)管理方面的合同;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列举的这些项目基本上涉及了关联交易的主要行为形式,但在商事行为实践中出现的关联交易行为则不止于此。由于公司关联人产生的目的的特定性,关联交易也有其特定的表现形式。

结合以上规定及我国司法实践,我国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公司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资产转让行为。公司关联人之间的资产转让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公司购并行为和设备转让行为等,是一种典型的公司控制权交易行为。由于大股东在购并行为中的支配因素,使得交易价格的确定标准、交易程序中少数股东的参与程度、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等方面都暴露出了诸多问题。

2、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事务代理的行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购买或销售商品,相互之间提供或接受服务,支付服务费用,相互之间代理事务(如代销产品、代签合同等)的行为,都是关联交易行为。

3、关联人之间提供资金或提供担保的行为。关联人之间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如企业从其关联方取得资金或权益性资金的变动等。公司为其关联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已成为我国公司关联交易的一个重要类型,这种行为不仅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也会损害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增加了债权人的风险。

4、拥有控制权的公司或股东无偿占有从属公司资产的行为。包括控制公司或控股股东无偿占用从属公司的资产或者拖欠从属公司的资金和贷款,控制公司或控股股东的债务由从属公司的债权或资产进行充抵,控制公司或控股股东掠夺从属公司的利润。

5、资产租赁中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方之间签订租赁合同相互租赁对方的资产是比较常见的,关联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是相当主要的关联交易行为,甚至经常出现公司以较低价格将最优质的部分资产租赁给关联方,或者高价租赁关联方的不良资产的交易行为。

6、管理合同。管理合同通常指企业与某一企业或个人签订管理企业或某一项目的合同,按照管理合同的约定,由一方管理另一方的财产和日常经营。因此管理活动也是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

7、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及许可使用。在关联方之间,有时一方研究与开发的项目会由于另一方的原因而放弃或转移给另一方,或者关联方之间达成协议,允许一方使用另一方的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从而形成关联交易。

8、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企业付给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也是一项主要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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