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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买卖合同如何约定期限?

86 2023-12-03 21:25 admin

一、试用买卖合同如何约定期限?

《合同法》第170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二、买卖合同中中,特别约定有哪些?

虽然依法纳税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认为约定房产转让税款由谁负担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范畴,因为税款负担条款只是改变了承担税负的具体主体,并不是为了逃避纳税、也不会导致国家的税款流失,故税款负担条款并不违反法律关于依法纳税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一方主张税款负担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当事人拟在房屋协议中约定税款负担条款时,负担税款的一方一定要慎重,只要意思表示真实,签订协议后再企图主张税款负担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法院不会支持。

三、买卖合同补充约定可不可以约定资审期限?

买卖合同中能约定生效期限。

根据我国法律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四、房屋买卖合同物业费怎么约定?

物业费,正常的是到交房当天的物业费,水电费都是有原业主的承担的

五、买卖合同未约定利息应该是几倍?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利息的,债务人不需要支付欠款利息。如经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的,在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买卖合同对于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支付利息,提出此诉讼请求的,法院也不会予以支持。

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六、买卖合同争议管辖地可约定哪些地点?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七、买卖合同欠条未约定利息是否有权主张利息?

是的,有权主张利息。在买卖合同条款中,虽然没有关于利息的约定,但是,没有关系的,法律规定,约定利息的,按照约定利息执行(合法利率)没有约定利息的,债权人可以依法主张其债权及债权滋生的利息,(参照银行同期利率)。所以,完全可以依法主张利息收入。

八、买卖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形?

民法典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

三、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

四、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

民法典相关规定:

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九、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40%合法吗?

不合法。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过合同标的额3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买卖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过部分法院不会支持。因此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40%肯定不合法。

十、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2%月息有效吗?

法院会支持。

买卖合同中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特征,并不以实际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月利息2分即月利率为2%,年利率为24%,法律应予以支持。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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