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聘退休人员的“返聘劳务协议”属于不属于劳动合同?
可以很肯定的跟你说,返聘退休人员的“返聘劳务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
但是,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因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所以也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在就业单位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的这一条款了。
所以,返聘退休人员的“返聘劳务”适用于合同法,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了,签订时间肯定由你们双方协商规定啦,就算不签合同也是可以的,只要是基于双方意愿就行。
所以,协议的签字日期比合同里约定的协议开始时间晚了45天,是可以滴。o(∩_∩)o 表担心!但是记得哦,返聘人员工伤什么的社保局不管了,所以,最好给他买一份商业人身保险,以防万一,特别是高危行业。
二、返聘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返聘协议是指已经退休的人员,为了发挥余热而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里面不包括社会保险的缴纳等内容,而劳动合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种合同,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返聘协议?
什么是返聘协议?返聘协议是指已经退休的人员,为了发挥余热而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里面不包括社会保险的缴纳等内容,而劳动合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种合同,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共享经济服务协议算劳动合同嘛?
不算。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服务协议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但服务协议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
而服务协议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
五、解除退休返聘协议的通知?
不必提前通知,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返聘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劳动法规中的解除合同条件。
一般用人单位重新雇佣返聘人员的话,也有可能会跟当事人签订聘用合同,在辞退或辞职这件事情上第一时间应该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如果聘用合同当中对此没有相关约定的,那辞退或辞职既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产生赔偿金。
六、劳务合同和返聘协议哪个好?
劳务合同和返聘协议比较还是劳务合同好。我们国家对企业员工的监督管理是依据合同法来执行,企业聘用职工都要与职工签订合同,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都要依据合同法来监督管理。
而返聘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够用合同法来监督管理,所以说,劳务合同和返聘协议比较还是劳务合同好。
七、返聘退休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请按以下签订。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的自愿原则进行。
二、退休返聘的优点
(1)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很多退休人员还可以再继续上班的,一般都是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他们的经验丰富,可以作为公司的培训人员,向新进员工介绍自己的经历,传授经验。为公司文化的传承和公司知识体系的传承都有很大好处。
(2)退休返聘人员对于所工作的单位来说,其成本要大大低于普通员工。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往往都是在原单位享有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因此无须再为其支付这些社会福利。另外,退休返聘人员由于在原单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经济上的压力不大,对薪金收入也没有过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资也偏低。
(3)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比较认真,多年的磨练使他们养成了认真的工作态度。
(4)退休返聘的人可以发挥余热,更多的为社会产生价值。
八、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没签返聘协议,辞退时是否应补偿?
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没签返聘协议,辞退时,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退休以后继续工作,与单位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到期后不续聘,不用支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董明珠属于返聘么?
不是返聘格力空调离不开这个女强人,
十、返聘人员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返聘人员应该是签订劳务合同。返聘人员一般指的达到退休年龄退出生产岗位的人员。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所规定退出生产岗位的人民企业是可以反聘的,但退出了生产岗位,就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了,所以反聘人员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了。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