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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名字可以用连笔吗?

172 2025-03-19 13:42 admin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名字可以用连笔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连笔的,而且要按手印的,最后备案到劳动局。

二、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录像吗?

根据劳动法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要求必须以录像方式进行。劳动合同是双方劳动关系的基础文件,通常会以书面形式签订。双方可以选择在签订合同时进行录像记录,以便作为证据使用。但录像并不是必须的步骤,仅仅作为一种辅助手段。至于录像的使用,以及对录像内容的保密与保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双方的知情和同意。

当然,为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建议双方应当保留好签订合同的原始文件,并在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备案。

三、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能盖行政人事部章吗?

可以的。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

双方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司的行政部门其实是不能作为合同主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公司可以授权行政人事部门处理该项事务,等于是公司自己的行为。

只要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范且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份合同是合法的,将来有涉诉,法院也是认可合同效力的。

四、私人雇佣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不需要。劳动合同是员工和用人单位签署的,私人不是用人单位,无法与被雇佣人签署劳动合同,更无法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彼此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劳动关系。

但是,如果需要向被雇佣人支付报酬,最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

五、个体雇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六、员工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吗?

您好,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合同内容不满意也可以选择不签。,但公司如果不签合同,需要支付您双倍工资补偿。

七、签订的劳动合同须要备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八、财务章要备案吗?

要备案。财务章是-个单位财务活动的象征的印证产物,只有经过务案的财务章才是合法的印章,受法律保护,才是合法的,是单位财务活动的唯一凭证。具有保密性,完整性,身份认证与授权,抗抵赖性。

九、财务章,法人章,可以自己刻吗?

公章和法人章不行,启用前必须通过公安备案,要刻新的就必须销毁旧的;财务章、发票章根据业务需要经税务批准后可以,但是印文必须有编号做区别,如XX公司财务专用章(1)、XX公司发票专用章(2);合同专用章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刻制,但同样要有编号区别,公安备案后即可启用。

十、雕刻业委会财务章用于财务,违法吗?

雕刻业委会财务章用于财务,违法。

业委会财务章是公章,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刻业主委员会的财务公章,因为这是违法的行为,如果私刻业主委员会财务公章,该印章不仅不会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私刻的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擅自使用业主委员会财务公章,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委员会其他委员默认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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