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把员工起诉,员工需要出庭吗?
这个得看员工个人意愿,方便去就出庭,不方便去就不用出庭,这个法律上没有明确要求。你不出庭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比如律师。也可以谁都不去,法院会缺席审判,然后给你下达审判通知书。这种审判很正常的,常见于民事审判。刑事审判除了特殊原因外必须要出庭。
二、单位怎么给员工录劳动合同?
单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入职单位一个月以内,单位应当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农合同注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员工工作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岗位工资及待遇以及双方权益和义务进行约定。
如果仍然有需要补充的,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达成补充意见,在补充条款上进行表明。这就是单位给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三、不是我单位员工,挂靠我单位缴纳社保,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正常规定下,要有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文件才可以上社保,实际中嘛要看社保是否严格审查了
四、公司委托员工出庭手续?
如委托公司工作人员处理公司事宜,需要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如果处理个人事宜,如不属于律师、法律工作者,则在先行民事诉讼法.
五、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我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必须要劳动合同要不然等到退休的时候也是个大问题,你要是有了合同就可以打官司
六、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后果如何?
对劳动者来讲,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对用人单位来讲,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惩罚。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七、劳动仲裁单位谁出庭?
劳动仲裁,单位如果有法务部的,就由法务部的人员代表单位出庭,如果不设置法务部的单位,那就有行政人事部门人员代表单位出庭。其实,当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先不要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先与单位的法务或人事部门的领导反映,由他们出面协调处理,如果协调解决了,大家彼此不伤感情,还有继续合作的机会,如果劳动仲裁了,仲裁完毕后,劳动者就很难在原单位继续工作下去
了。
八、公司变更单位名称,员工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不需要
企业更换法人代表,不需要买断工人工龄,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
九、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在公司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后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还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反之则有。(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用于规范公司全体成员及公司所有经济活动的标准和规定,它是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必须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用人单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多久告知员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条,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告知单位自己要辞职,已经是法律对于劳动者离职的最低要求。
不建议劳动者违反此规定。 针对辞职的请求,单位有几种反应:
(一)同意辞职,做满三十天后办理离职; 如果你希望提前就走,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这一请求,如果被拒绝,强行离开,单位有权利在满三十天后再履行离职手续义务。什么是离职手续义务呢?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换句话说,如果你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扣钱吗?
其实没有,单位照样必须发放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但是,你的离职对于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
(二)同意辞职,可以不做满三十天; 这种情况,正中你下怀。
你自己也希望不做满三十天就离职。
如果双方都有此意, 建议你与单位签署一份协议,约定离职日期,这样对你来说更有保障。
(三)同意辞职,但要做满超过三十天; 单位希望你三十天之后再离职,显然与你的目的相左。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你继续工作超过三十天。但是没有单位的同意,你也没有权利擅自缩减工作不足三十天。
此时,你可以参考第一种反应的结果处理。
(四)不同意辞职。 始终强调,《劳动合同法》赋予辞职员工的义务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向用人单位申请。
因此,用人单位其实没有权利拒绝你的辞退通知。不同意辞职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你只要能证明自己履行了通知义务,三十天后就可以合法离职。
因此,遇见不同意离职的时候,并不用太担心,自行三十天后离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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