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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职工有哪些权利?

89 2025-03-17 18:21 admin

一、国有企业的职工有哪些权利?

国有企业的职工一般享有以下权利,一是享受五险一金的福利,建有个人社保账户。个人只需要每月缴个人部分就可以了,第二是享受国家的各种假期,包括节假日,每周双休和带薪年假。

第三是享受各种福利,夏季高温补贴,冬季的取暖费,还有节假日的福利。

二、国有企业职工除名的条件?

国有企业可以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企业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

2、经过企业领导会议讨论通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

3、征求企业工会意见;

4、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应当允许本人申辩并签署意见;

5、通知本人办理交接工作等事项;

6、结算职工当月工资;

7、给被除名职工出具《除名证明》,便于本人再就业;

8、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

9、转移职工本人档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现已废止,今后企业对此种情形的职工,应当适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国有企业的职工烤火费标准?

国有企业职工烤火费发放的标准各地执行的标准是不一样的。目前来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烤火费是当地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在退休人员退休金中进行发放的;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烤火费,有些企业根据当地政府公务员的发放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发放标准,有些国有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社会本企业的发放标准。

就拿青岛市来说,局级以上的按照一个取暖季4500元发放、处级3200元、科级及以下按照2700元的标准发放的。

四、国有企业职工的保险缴纳标准?

国有企业职工的保险缴纳是以该职工上年度的平均月工资(工资十各项津贴十年终奖)为基数x缴费比例为标准的。

如果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未达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则按最低缴费保护标准缴交,如果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最高只能以三倍的社平工资缴交。

五、职工的劳动合同要存档吗?

劳动合同,正常个人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档案一份,一共一式三份。

企业有义务给员工建立劳动档案,譬如:员工入职时,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等资料都应该放入个人的劳动档案。

员工离职后需要把档案送到社保备案。

上记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社保如何缴纳?

下岗职工应该怎么缴纳社保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七、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或招牌工的区别?

1.正式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招牌工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2.招牌工,公司不给缴纳社会保险。正式员工,公司会缴纳社会保险。招牌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其实就是所签署的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招牌工签署的是劳务合同,正式员工签署的是劳动合同。

八、工伤职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延伸补充: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来的,那么前提应当是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因此也是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当然需要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九、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补贴?

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没有补贴,任何补贴都没有。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都没有补贴。企业就是企业不分国企私企,其待遇很简单,只与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有关。如果你当年没考上大学,也没考上中专,甚至高中都没上就参加工作了,退休时才会知道谁笑到了最后。你的工龄要比那些拼命上学的自认为聪明的人长多了,养老金也多多了,每年也比他们涨的多。

十、国有企业职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有企业的职工,除享有宪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义务外,还享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以下权利:

劳动法所赋承的: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企业国有资产法所赋承的: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法律还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中应当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该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国家行政管规定所赋承的:国企职工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改革成果分享权;同时要求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要保障职工行使:职工民主选举权、职工的民主管理权、职工的民主决策权、行使职工的民主监督权。

令有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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