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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病休教师占编制吗?

273 2025-02-11 10:56 admin

一、长期病休教师占编制吗?

长期病休的教师占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事业单位人员长期休病假,要按照具体的规定开病假公务,也就是想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教师也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按照此规定进行处理的。虽然享受病休工资待遇,但还是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因此,编制是不能取消的,如果取消了编制,就不是单位正式人员了。

二、国企长期病休各项补贴还有吗?

在国企工作是很多人的梦想,因为国企有各种福利各种补贴。请病假的时候也还是有工资可以拿的。那么囯企长期病休各项补贴还是要受到影响的。如果病休2个月以内的工资补贴全额发放,病休超过2个月第3个月起扣发,病休超过6个月停发年终奖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能恢复吗?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继续履行原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四、签了劳动合同能长期请假吗?

签了劳动合同,是不可以长期请假的。首先你在入职时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是包含了试用期的,虽然你跟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根据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员工的每一项请假都是有天数限制的,不能无限制的请假,在试用期内,公司完全可以因为你请假时间太长,而让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可以辞退你。

五、长期待岗人员劳动合同解除赔偿?

待岗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进行平均工资。注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能胜诉吗?

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如双方协议、法定解除事由、经济补偿等。如果解除原因符合法律规定,且解除程序得当,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胜诉的。但如果解除原因不合法,或程序不合规范,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就会面临诉讼失败的风险。因此,胜诉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七、劳动合同协商解除能反悔吗?

你好朋友,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你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说不能反悔。可以另行协商,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回答完毕。

八、可以与长期请病假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与长期请病假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员工长期休病假,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与长期请病假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58岁能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吗?

男士58岁可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男士法定退休年龄是60岁,如果因为身体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是可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职需要员工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完成工作交接后就可以离职了!

自愿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没有失业金!一切待遇将不再享受!只有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享受以前缴纳的社保,可以在规定的要求里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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