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处拘役缓刑可以保留公职吗?
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判处缓刑可以保留公职。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经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徒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其职务均自然撤销。这里所说的“其职务自然撤销”是指违法犯罪者在受到上述刑罚期间,已经自然丧失了担任国家行政机关职务的权利。
二、判处拘役可以找什么工作?
行政拘留可能会影响找工作, 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决定行政处罚,会作为违法前科被存入个人档案——书面的案卷材料会保存在原办案单位、是永久存档的;公安内部的网上审批数据会被保存在至少市一级的数据库——这个记录对于个人的一般生活、工作没有太多影响,但对于参军政审或者公检法类的公务员考试,政审环节会被淘汰的。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 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
三、一审判处拘役可以决定逮捕吗?
当然可以决定逮捕。拘役的刑期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并且拘役要收监执行刑罚,如果所剩刑期不多,也可以在看守所执行剩余的刑期。
所以如果一审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是处于取保候审状态的,那么一审判处拘役后,可以决定逮捕。
四、一审判处拘役可以直接逮捕吗?
不可以。拘役不符合条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诉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五、判处拘役缓刑要开除工作吗?
拘役缓刑一般是要要被单位开除的。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判处拘役会开除党籍吗?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结论:拘役属于主刑,要开除党籍 !!七、判处拘役的人每个月可以回家两天吗?
可以回家天至两天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八、判处拘役五个月出来要交罚金吗?
我国法律规定了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也是刑罚的一种法律制裁种类。但是法律规定拘役时间最少也是六个月,法律的处罚要以法院送达的法律判决书为依据,如果法院的判决书只有拘役六个月,而没有罚金那就不用交罚金了。法律规定的就要按照法院的最终判决书为准。
九、12315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2315不能解除劳动合同。12315是消费者投诉热线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应按照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前提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经过了试用期的劳动者在提前一个月的情况下,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判处缓刑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退休工龄如何计算?
劳动者被司法机关判处缓刑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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