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密管理有必要考研吗?
有必要,考研方向共有3个,分别为保密法律法规专业方向、保密防护和检查技术专业方向、保密工作管理专业方向。
保密管理专业培养具有宽厚的理工基础,掌握信息科学、管理科学、法律科学专业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信息安全与保密专业知识,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良好的保密业务素质、突出的创新意识、机智的适应能力,懂法律、有技术、善管理的复合型保密人才
二、申请保密专利有必要吗?
根据《专利法》第四条的规定,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保密专利。
一般而言,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主要是指国防专用或者对国防有重大价值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是指涉及国家安全以外的其他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这些发明创造的公开会影响国家的防御能力,损害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或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对于军民两用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如果希望其发明能够推广应用,就不宜申请保密专利。申请保密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至于这个问题,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来说,劳动法合同解除后,就不属于是劳动法合同啦,说白了就是废纸一张,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这就是真正有效劳动法合同!同时就是辞职到期才能解除劳动法合同,当然你有更好的想法发展,你随时可辞职解除劳动法合同的!
四、有必要与律师签订保密协议么?
没必要。
客户和律师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种普通的商业关系。签署一份保密协议在大部分情况下不仅没有必要,还有可能多此一举。
如果合同中的内容是涉及到保密的内容,在对方要求自己 签订保密协议 的时候,应该要签订多一份的保密协议才行。对于签合同之后还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但对于具体合同签订内容存疑的时候,建议签订保密协议。
五、员工符合病退,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1、在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过了医疗期,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一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第二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才行,而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解除劳动合同能恢复吗?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继续履行原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七、12315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2315不能解除劳动合同。12315是消费者投诉热线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应按照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前提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经过了试用期的劳动者在提前一个月的情况下,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九、有慢性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正常休病假如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则合同必须延至医疗期满。
(一定要计算准确自己的医疗期) 若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是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局都会协助你解决相关事宜的。不能主动辞职,主动辞职就什么都没有了,要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可以代替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吗?
不可以代替。因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员工办完了离职手续后公司再发给员工的证明,它的作用主要是到社保局领取失业金所需要的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离职前因公司原因通知员工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通知,员工凭这个通知再去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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