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陪产假算产假吗?
不算。
陪产假和产假是两个不同概念。陪产假,又名护理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单位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属于带薪休假,但女职工产假期间则由生育保险垫付。
陪产假时间长短要看地方规定,比如山东陪产假是7天(包含周末),且要一次性休完;深圳陪产假是15天,河南30天…
二、湖北省陪产假规定,男职工有陪产假吗,陪产假多少天?
男职工有陪产假,是15天。产假详细规定如下: 1、对于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2、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4、2016...
三、山东陪产假?
山东的陪产假是7天,女子生产后其配偶可以向单位申请7天的带薪陪产假,一般单位都挺好申请的,公司一般也都会批准
四、私企有陪产假吗?
陪产假期主要是针对生育妇女的配偶而言的。现在多地出台了妇女在生育期间,配偶陪产假的相关规定,现时中,执行起来还是不多的,特别是在企业,尤其是在私营企业来说,这项政策执行的难度很大的。我们知道劳动法中的产假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子女时有必要的物资条件和基础,同时也为了保护下一代的身心健康而制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但男方休陪假,属于地方法规,执行力度不大的。
五、休假包含陪产假吗?
你好,休假包含的内容有好几项,女性职工生完孩子后会有半年左右的产假,是为了让初为人母的女性深切感受做父母的体会,同样,男同志所在的单位也会有相应的陪产假,时间长短因单位而易,一般为一个月时间,所以按劳动法的规定,陪产假也属于休假。
六、厦门。有陪产假吗?
有陪产假的,陪产假为15天。根据刚刚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七、陪产假包括双休吗?
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陪产假为自然日,所以包括周末。陪产假有多少天?国内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一个月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
八、陪产假带薪吗?
陪产假是职工的权利,因此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相关条例规定,老公陪产假最少的省份也有7天,最多的有30天。
上海地区只有晚育的才有陪产假一说,不是晚育就没有,陪产假10天。
深圳地区好像是提供出生证和计生办开的计划生育证明(类似A4纸那么大的一个表格,证明孩子是政策内出生的)就可以休15天陪产假。
7天陪产假的地区有天津、山东,10天的有上海,15天的有北京、河北、山西、东三省、江浙、福建、湖北、广东等,20天的有湖南、四川,25天的有内蒙古、广西、宁夏,30天的有甘肃、云南,1个月的有河南。
特殊的如安徽正常是10天,但异地生活的则是20天;
九、北京陪产假规定,北京陪产假工资怎么算?
合法生育一孩和二孩子女的,男方当事人享有15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作出勤,工资待遇不变。《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十、广州陪产假几天?
广州陪产假15天,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只发其一。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第十三条规定:
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参保人生育假期:顺产的,98天;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参保人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上述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三)属于计划生育奖励假期或晚婚、晚育奖励假期以及看护假期,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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