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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

91 2024-12-20 17:51 admin

一、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

如果员工工资比较高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按照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那就只按12年计算。

二、病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

用人单位在病假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员工。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的,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则付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及情形,包括:

经济补偿金=0,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41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1,用人单位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外,还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3种情形(即代通知金)。

一、经济补偿金=0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2.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3.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6条)

4.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5.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6.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7.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8.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四、劳动者提前15天辞职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规定,经济补偿仅限于本条规定的情形下。

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减员、工作场所变更劳动者不同意到新场地工作等。

劳动者主动辞职不包含在用人单位经济补偿范围之内。

五、劳动者提前10天辞职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提前10天主动辞职

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劳动者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还能反悔吗?

劳动者如果在劳动仲裁纠纷调解过程中,自愿签订放弃经济补偿,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基本无法反悔。当您与公司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后,仲裁调解过程中需谨慎对待,深思熟虑之后决定是否放弃经济补偿,一旦签订放弃补偿协议,将失去可能得到的补偿金。

七、为什么劳动合同终止也要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经济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即使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在法定条件下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法44条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4条情形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要分情况。

出现第1款情形的,如果是单位提出的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提出的不续签,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出现第2款情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余的条款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九、劳动合同法85条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本文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确立的加付赔偿金支付出发,阐述加付赔偿金制度的不足,进而借鉴英国最低工资制度探索我国加付赔偿金制度之路。

十、缓刑后被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缓刑后被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因为是自己违反了法律,是自己的重大过错,是自己的责任,不是公司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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