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固定电话、宽带装移机时限是多久?
一,固定电话、宽带装移机的时限: 1,一般来说,7个工作日进行办理并迁移完成; 2,各地区以及各不同运营商对于移机时限的规定,略有区别; 3,当事人具体可致电固定电话、宽带的运营商,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以电信为例: 1,中国电信宽带用户办理移机业务,需要到电信营业厅办理移机手续; 2,用户需要缴纳移机费用,柜台的营业厅会给用户打印移机收费收据; 3,完成上述手续后,只需等待电信的宽带线路工程队上门安装线路; 4,工作人员会进行调试连接的宽带网络设备,提供宽带网络供用户连接使用。
二、固定劳动合同签了3次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在我国进行工作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三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对劳动者的相关法律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这样签订劳动合同即可以保护劳动者的自身法律权益,又可以保护相关用人单位的用人时间,符合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
三、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和短期劳动合同?
都是劳动合同的类型之一,只是合同履行期限不同。
四、已签无固定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与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按照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也就是说,2008年6月——2011年6月的合同视为第一次合同,现在处在履行第二次合同期间。
因此,你目前提出改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受法律支持,即使你真的是处在履行第三次固定合同期间,也需要单位同意,因为固定期限合同是你自愿签订的,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明年你合同到期的时候,公司提出续签,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拒绝的或者公司不续签的,需要按照你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固定工吗?
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是固定工。固定工通常是指长期从事某一个岗位的工作。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能保证劳动者在某一段时间处于相对稳定的工作状态,但企业也有可能根据工作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调整。
六、劳动合同是固定版本的吗?
劳动合同是没有固定模板的,但依法应包含以下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七、固定工须不须签劳动合同?
固定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保障,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退休之后有生活保障,。
劳动者如果在单位工作中发生意外,社会保险中的医保会为劳动者提供医疗保险及补助金,会大大减轻单位的负担
八、固定劳动合同的性质和特征?
劳动合同还是用人单位招用和组织使用劳动力的手段,其社会经济地位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是有差别的。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是归资本家私人占有,因而劳动者与资本家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一种劳动力卖买契约,它反映的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劳动关系。而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铲除了产生剥削的经济基础。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从组织管理上看,又具有录属关系。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适用期。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
4)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往往还涉及第三人的利益。
5)劳动合同必须依法定程序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主要是签订劳动合同书和鉴证劳动合同书。所谓签订,就是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表示对条约或合同负责。鉴证,就是审察,也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关系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要送交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鉴证。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生效后,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不能毁约。如有一方毁约,要受到劳动仲裁机构的处理
九、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经济赔偿时有区别吗?
无区别。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合同时的基本条件、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都相同,双方唯一区别在于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后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这一法定形式。但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再续签一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所以两种实际区别并不大,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非是多了一个法定期满企业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这一个相对省钱的解除方式。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企业可以选择不续签终止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没有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的手段,只能与员工协商解除,员工同意协商解除,则给付赔偿可以解除,员工不同意协商解除,企业不能硬性解除。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扩展资料:在新劳动合同法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
1、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
2、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和终止条件、经济补偿方面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所以企业没必要想方设法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患重病?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人生病不能上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病假期间的工资,病假期间的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特殊疾病】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补助费】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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