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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二次住院可以报销吗?

93 2024-09-07 15:05 admin

一、工伤二次住院可以报销吗?

已经认定为工伤后,是否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若已经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其确认的停工留薪期(即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限)是多长,如已超过了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则需要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继续治疗鉴定(即延长医疗终结期),经专家确认作出同意需要延长医疗终结期的结论后,二次手术及相关的治疗费用才能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报销(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社保),不然要由个人负责承担。

若未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尽快申请鉴定并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专家陈述清楚自身的病情、需要二次手术的情况及提供相应的病历资料、证明,拿到鉴定结论后再进行二次手术治疗,确保费用能够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劳动能力鉴定及继续治疗鉴定可咨询人社部门热线电话:12333。

二、工伤住院用医保卡了,工伤还给报销吗?

  

1、可以报销,但是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住院时,医生会问清楚的,如果是工伤,不会给伤者使用医保卡 ;   

2、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险下的两个并列险种,相互之间不影响。   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的使用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如果持医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三、工伤住院用医保卡了,工伤还给报销吗?

不可以,进行了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工伤报销。否则违反医保办法报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四、住院用医保报销,出院工伤还能再申请报销吗?

不能 工伤走的是工伤保险 工伤医保报销了就不能走工伤保险了

五、工伤保险,如果没住院,医药费不能报销么?

劳动者工伤住院费用报销的, 如果劳动者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六、工伤没工伤险新农合能报销吗?

1:工伤只能在工伤保险和新农合中选择一个,不能同时报销,两个是不同性质的保险,而且医疗发票只有一份,同时报销在实际操作中也不现实。

2:建议选择工伤保险,因为新农合只对你的医疗费进行报销,而工伤保险的范围不限于医疗费。

3:法律依据

《社保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七、在上海,工伤住院,外购药品能报销吗?

不能,报销以医院住院费用为准,外购费用不行。

八、工伤住院出院能在医院直接报销吗?

法律分析:

可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工伤住院农村合作医疗还能报销吗?

不可以。主要有以下原因:

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住院报销情况: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当事人虚构非因工负伤的事实,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工伤医疗费用,属于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请慎重!

十、抢救没住院医保有报销吗?

抢救又没住院,医保有报销吗?

这个不住院的话,医保是不报不报销的,医保报销只是住院就能报销百分之几的按当地的百分之几来报销?,但是医保可以买一些药的,你可以拿医保来买药啊,那种治疗药啊,有些是吃食用医保,直接用医保卡刷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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