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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打工都做什么工作?

203 2024-07-14 12:25 admin

一、在校大学生打工都做什么工作?

大学四年,一直都在找兼职,下面我和大家分享一下我曾经的兼职。

1.一开始找的最简单最简单最简单的工作,那就是服务员,在学校餐厅打工,一个月三百,但是每天可以管饱,那时候觉得也挺不错的,但是就仅仅一个这样很简单的工作还占据了我很多时间(我是中午和晚上要去)而且觉得很累,就不去了。

2.之后找过家教,晚辅老师,在咖啡店兼职。

二、在校大学生劳动技能怎么填?

我觉得学校平台已经有一些勤工俭学岗位可以去尝试,饭钱足够而且不会耽误太多的课余时间 还有可以尝试发现自己的技能点,例如做ppt啊写作啊剪辑啊ps之类的,最好是能学到一些东西的,不要把自己当成廉价劳动力。这些活干起来不会太累,而且自己也有收获,关键有竞争优势赚的钱也多,在我看来性价比较高。

三、在校大学生能否成为劳动者?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与用人单位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故一般在校大学生不是劳动者。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尚未领取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虽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要注意的是这里针对的是“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情形。

而 “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说明勤工助学是利用业余时间来完成的,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说明在校生在校学习是主要的,勤工助学是次要的,“勤工”的目的在于“助学”,而不在于就业。 事实上,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在校生也可以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四、在校大学生周末打工,所得工资是否应扣税?

根据国税函[2002]146号第四条的规定: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校学生因为要读书,与企业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1000-800)*20%=40元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类似问题的回答

五、在校大学生算普通劳动力吗?

在下大学生算普通劳动力吗?

在校的大学生当然算普通劳动力了,普通劳动力的意思说,是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而大学生已经算是成年人了,所以可以算是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就是说可以算作是普通劳动力。这个说法是没有什么错误的,是正常的正确的。

六、大学生打工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兼职人员也属于劳动者,受到法律保护,兼职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特别规定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七、大学生假期打工算不算劳动收入?

我是一名普通本科大学的大学生,在我们学校有很多同学在外兼职,寒暑假兼职等,基本一到寒暑假,就会有很多工厂兼职的信息,因为大学生寒暑假没太多作业,这些工厂的工作也十分简单,没什么大的技术含量,说白了就是来大学找廉价劳动力,有的同学因为各种原因想赚点钱,愿意出卖自己的时间,去兼职打工。

不同平台,招人和代理方式会有些差别,排除那些骗人的假代理,真正想赚钱不被骗的话,一定要找可靠的平台,或者可靠的人,有关系的话确实比没关系的赚的多,也会受些照顾,这点深有体会。具体就说下关于我们学校的代理的一般收入,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多人都愿意当代理。

一般代理的话一定会有分红,尤其是短期工,一天一百块的工资,代理能抽十块二十块甚至更多,像寒暑假工厂兼职,招一个人就会有几百不等的代理费,总共算下来十个人就能有上千的收入,可能代理不用干活,工资比兼职的人还要高,最后由工厂把工资给代理,代理抽提成再给了咱们普通的大学生。或者直接给代理代理费,然后工厂负责人给兼职的大学生发工资。关于代理,一般由工厂负责人会专门找些学生,或者有经验的人当代理,工厂负责人会给代理说明需要的人数,然后让代理负责发信息,招人,一般就是在一些大学,发消息,打广告,有些好的平台代理,会在大学开会专门介绍自己的平台,招人,只要你有这个意愿,就可以先留电话然后登记信息,等到时间,代理们会带你去工厂,一般都管吃管住,不过每天工作确实够无聊的,每天重复做同样的事情,不过有的活会轻松点,有的累,那个看个人运气吧。讲真,我也想过去假期兼职,但看到那么多知乎大神,都花时间做了更有意义的事,我最后选择了回家好好陪家人过年,然后花时间做提升自己的事。

听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想要的以后都会有的。

不想为了能多点零花钱就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对于兼职如果是没什么技术含量,人人都能做的,如果你现在生活还能维持下去,我想最好还是放弃吧,曾经我也体验过几次兼职,说白了就是一些廉价劳动力的兼职,真的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如果说有的话,就是认识到了,这些活很累,我以后再也不想做了。

也曾经问过一些打工的人,对于大学的看法,听到最多的就是,还是读书最轻松!

八、在校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彼此都有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在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原则上订立。


十、大学生暑假在麦当劳打工属于劳动关系吗?

 大学生暑假在麦当劳打工,属于劳动关系吗?

当然属于,只不过这是一种短期的劳务合同,是大家口中所说的兼职那无论是哪种劳动关系,人家付出了劳动,你肯定是要付出相应的报酬,给人家的那对于大学生在暑假期间勤工俭学,我是非常赞同这种行为的,懂得父母的辛劳,能够自食其力,是一种值得鼓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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