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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怎么起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31 2024-05-15 14:22 admin

一、个人怎么起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以就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二,相关法律规定:  1,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因患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患病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也就是说,劳动者患病而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标准为N,或者N+1.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形,以及劳动者严重违纪的情形。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经过培训或调岗,仍然不能胜任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基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现实工作中,如果员工生病,则要请假。如果请假次数多了,或者请假时间长了,那么单位的同事和领导都会烦。久病床前无孝子。即便是自己的亲爹或者亲生儿子,病的时间长了,家里的关系也会变得比较紧张。这是事实。这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沟通,按照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条件,给予经济补偿。或者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依然按照上述标准为准。如果是用人单位不讲理,不与劳动者沟通,不是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而是强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N+1。这里的N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假如劳动者工作三年,那么N就是三个月的工资;若工作半年,则N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即工作六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N为一个月工资;若工作不足半年的,则N为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1”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签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三、因服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取?

要服刑的劳动者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家人,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公积金证明,即可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四、因旷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因旷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则按照员工已经工作的时间和单位支付的工资数额进行计算,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同时,单位还需进行相关手续,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社会保险解除等。

五、6年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起诉?

  6年了,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先提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公司不执行裁决,或者劳动者不服裁决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在裁决书下达15天内上诉法院解决。  注:劳动者在单位上班6年,单位没有签合同情况下,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六、到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否能起诉原单位?

可以,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你向原单位主张权利。如果你与原来的用人单位有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纠纷还未解决,并且还在仲裁时效期限内,你可以向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七、别人起诉我我单位会知道吗?

单位不会主动知道,别人起诉 如果传票是寄到家里签收的,后续原告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或即便被告败诉但履行判决书义务了,案件了结不进入执行阶段,但是不履行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是要来单位了解财产情况的,所以执行阶段单位肯定会知道。

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没签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双方同意並签字,必须要本人签字才能生效,单位按排人代签,是不合法的,你可以申诉。

九、因扣发劳动报酬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对单位有影响吗?

没有任何影响;

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的方式,基于合同的存在而产生。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成分。对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是提倡和倡导的,也是法律和社会肯定的。但是对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冲突,国家是持否定态度的。基于此,国家立法惩戒那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当事人。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平等协商一致。只要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当事人都没有任何影响。

所以,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影响以后就业,只证明之前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可以与新的用人单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十、因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因此,您可以以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请求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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