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非因劳动者原因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从2008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工作期限为3年,单位应支付你3个月的工资。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该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
上一篇:返回栏目
下一篇:公司裁员补偿金转账备注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