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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协商未达成一致有补偿金吗?

201 2024-04-06 16:53 admin

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协商未达成一致有补偿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理上讲,这一规定源自民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即当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履行合同会显失公平,此时法律允许合同主体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二、公司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己签署好的劳动合同,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就是双方共同协商的情况下,一致同意,在平等的地位共同签署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都不能私自更改和变动,你的公司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如果和公司协商解决无果,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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